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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5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强收“爱校费”不可坐视不管

据报道,山东某学院向即将毕业的学生强制收取10元钱,要求每位毕业生都要交,收费的名义叫“爱校费”。一些学生感叹道,难道对母校深沉的爱就值10块钱吗?

【短评】对于学生来说,10元钱并不多。但就是这10元的“爱校费”却掀起大波澜,原因在于它是一种强制收费,再加上是在临近毕业的学生中收取,更给人一种“绑架”的嫌疑。说到底,倡导毕业生向母校捐赠是可以的,但必须是自愿的,尊重学生意见,充分听取他们的呼声。而且,支持母校发展的方式有很多种,不是非得交“爱校费”。对于强制性的“爱校费”,哪怕仅仅是10元,教育主管部门也不能坐视不管,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查处理,让更多此类行为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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