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以“一带一路”倡议为统领,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同沿线国家一道推动产能合作取得丰硕成果。在国新办5月1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表示,将继续推进与沿线国家的产能合作,让“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更多惠及沿线各国人民。
合作机制广泛建立
“在合作共赢的导向下,中国与沿线国家建立了广泛务实的合作机制。”宁吉喆说,在双边层面,中方同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等30多个沿线及其他国家签署了产能合作有关文件,把产能合作纳入机制化轨道,和有关国家对接规划和项目,共同为企业间合作穿针引线、铺路架桥。
在多边层面,中方积极参与和引领区域、次区域合作,推动发表《中国—东盟产能合作联合声明》《澜湄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等重要文件,和有关国家共同谋划产能合作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加快形成开放包容、多方共赢的合作格局。
重大项目批量落地
据统计,2013年至2016年,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超过600亿美元。截至2016年底,中国企业在沿线国家合作建立初具规模的合作区56家,入区企业超过1000家,总产值超过500亿美元,上缴东道国税费超过11亿美元,为当地创造就业岗位超过18万个。
今年一季度,中国企业在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近千份,完成营业额144亿美元,同比增长4.7%,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总额的近一半。
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沿线国家已成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重要目的地,成为中国基建、装备、技术、服务和品牌的重要市场,也为沿线国家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生产能力、加快产业发展、扩大就业机会、改善民生福祉作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支撑体系不断完善
为了给国际产能合作提供有力支撑,中国政府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和商业性金融作用,发起设立产能合作基金等金融平台,推动各类金融机构采取多种方式支持产能合作项目,为企业开展产能合作提供有力支撑。
截至2016年底,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在沿线国家发放贷款超过1100亿美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沿线国家出口和投资超过3200亿美元,对产能合作重大项目应保尽保;9家中资银行在沿线26个国家设立62家一级分支机构。此外,中方与沿线22个国家签署了总额超过9000亿元人民币的本币互换协议,推动产能合作与人民币国际化相互促进。
国际产能合作,离不开良好投资环境。为此,我国政府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企业对外投资便利化和规范化水平,督促企业遵守东道国法律法规,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和环境责任。
截至2016年底,中国已与53个沿线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协定,与54个沿线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并积极商签标准化合作协议、签证便利化协议等各类合作文件,促进资本、技术、人员等要素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共同为企业开展产能和投资合作营造良好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