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1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11日在国家卫计委专题发布会上表示,2017年是医改“工作落实年”,国家将出台14项政策文件,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把责任落实、考核抓实,尤其要完成有定量要求的“硬任务”。
梁万年指出,在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硬性要求中,包括有效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全国所有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的平均增长幅度要控制在10%以下。各省市要把费用增长指标结合实际分解到每一个地市,每一个地市要把指标继续分解到每个医疗机构。他强调,促进分级诊疗,就要让大医院病人逐渐下沉到基层就诊,因此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势必要相对高一些,而大医院的医疗费用增长幅度要压低一些,确保区域总体增长速度平衡在10%以下。
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如何既能保证减轻患者负担,又能保证医院正常运行?“最重要的是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实现收入结构‘腾笼换鸟’。”梁万年说,要注重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通过破除以药补医、降药价“虚火”,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同时让医保基金发挥控费“杠杆”作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中,为医药控费下达“硬任务”:2017年,前4批200个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
梁万年表示,过去,药品、耗材等物化收入约占公立医院收入的60%—70%,而真正反映劳务技术价值的医务性收入只占30%左右。改革要改变医院内部收入结构,使医务性收入比重提高到50%甚至更多,建立符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的薪酬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他表示,鼓励地方探索对公立医院院长实行年薪制改革,薪酬由财政直接拨付,政府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与院长年薪及医院总体薪酬水平挂钩,促使院长回归到代表政府管理医院的角色上来。鼓励对医务人员实行目标年薪制,并配合工分制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