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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5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27省份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记者吴佳佳

本报北京5月10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我国已有27个省(区、市)印发了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性文件或实施方案。截至2016年底,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22.2%,重点人群签约率达38.8%。这是记者从国家卫生计生委10日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获悉的。

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司副巡视员刘利群介绍,去年5月,国务院医改办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正式全面启动。据介绍,今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目标是:在全国85%以上的地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人群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力争实现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覆盖。

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健全家庭医生队伍建设的同时,要加快确保城市医院的全科医学科或指定科室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逐步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

刘利群表示,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重点要解决好“两个积极性”问题:一是要调动群众参与签约服务的积极性。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为签约居民提供预约门诊、优先转诊、慢病长处方、家庭护理、健康管理等差异化服务措施;二是要调动医务人员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围绕“两个允许”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充分发挥绩效分配制度的正向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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