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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5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出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本报讯 记者郁进东报道:《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近日对外公布并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届时,宁波公共场所吸烟等不文明行为不但要受罚,还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记者注意到,《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体现文明道德要求的文明行为和破坏公共生活秩序的不文明行为分别作了列举性规定,并对文明道德行为作出了“倡导性”“鼓励性”的规定,对不文明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其中,倡导性文明行为包括:文明节庆、文明婚丧嫁娶、文明祭扫、保护环境、节约资源、遵循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规范等;给予表彰、奖励的鼓励性文明行为包括:慈善公益、志愿服务、见义勇为、无偿献血、现场急救等;条例同时对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交通出行、小区物业等四大领域存在的不文明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如公共场所吸烟、违反规定饲养烈性犬、高空抛物等。

据介绍,《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最大的亮点是建立了“禁止与倡导分设”的文明行为基本规范体系和与之相对应的“惩戒与奖励并举”的处置措施。《条例》重点对社会普遍关注的30类不文明行为、10类倡导性文明行为和6种高尚道德行为,以爱心公园(荣誉墙)展示、文明行为积分奖励、不文明行为曝光、社会服务“折抵”罚款、信用信息记录等多样化方式予以褒扬或惩戒。目前,宁波已建立起市、县两级的不文明行为投诉举报统一受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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