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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5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监会印发通知
险资可通过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形式 向PPP项目公司提供融资

本报北京5月5日讯 记者江帆报道:为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融资方式创新,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国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保险资金通过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投资符合条件的PPP项目。

《通知》针对PPP项目公司融资特点,给予了政策创新支持。一是拓宽投资渠道,明确保险资金可以通过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形式,向PPP项目公司提供融资;二是创新投资方式,除债权、股权方式外,还可以采取股债结合等创新方式,满足PPP项目公司的融资需求;三是完善监管标准,取消对作为特殊目的载体的PPP项目公司的主体资质、信用增级等方面的硬性要求,交给市场主体自主把握;四是建立绿色通道,优先鼓励符合“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脱贫攻坚和河北雄安新区等PPP项目开展融资。

《通知》着重加强了风险管控,防范投资风险:明确对PPP项目、主要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的监管要求,保障项目合法合规,控制项目建设和运营风险;强化投资计划管理,明确受托人管理职责,把风险管理责任交给市场主体,并完善保险资金退出机制;建立外部专家风险评估机制和监管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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