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雅加达电 记者田原报道:据印尼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消息,印尼政府将修订财政部2008年第256号令,以加大对外国企业的税收监管。
负责税务改革计划的总司长苏尔约表示,新规定旨在严肃处理外国公司印尼分支涉嫌的偷漏税行为,将重新定义控股标准等核心指标。“一些外国公司的股息报告引起我们关注,因为一些纳税人持有这些公司股票已超过15年以上,却声称从未拿到过派息,因为现行规定只对拿到派息的控股者征税,这让偷漏税者有了可乘之机”。此外,为加快该进程,印尼政府决定采取修订政府规定而非修改税法的形式,争取尽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