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财经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5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交所提醒投资者——
警惕高送转背后四种“套路”
本报记者 温济聪

今年以来,在高压监管态势下,市场对高送转现象的反应已经逐渐趋于理性,但仍有部分公司借此题材炒作,其中偏离基本面、与成长性严重不匹配的高送转仍然屡见不鲜。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教育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高送转可伴生四种违规情形:第一,炮制题材,操纵股价。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对于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资本运作有很大的影响。比如,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特定时间段的股票价格将作为股票发行价格的重要依据。所以,为达到股价快速上升的目的,部分上市公司会利用高送转为非公开发行“托价”,或者帮大股东股票质押“托底”。

第二,内幕交易,暗箱操作。常见的操作手法一般是内幕知情人在上市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买入股票,然后利用高送转题材刺激股价,待公司股价拉高后择机抛售;或者采取上市公司在业绩下滑公开披露前推出高送转“利好”,掩护业绩信息的内幕知情人“出货”。

第三,倾力配合,利益输送。利用高送转配合重要股东减持套现的手法可谓层出不穷,甚至有减持与高送转已经形成了“固定套餐”的说法。有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为了高价减持,有“节奏”地发布高送转等“利好”消息抬高股价。尽管每一次减持前都披露信息,但其“利好”消息的释放行为总是伴随着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的减持,从中长期来看其动机和操作手法都十分可疑。

第四,制造低价幻觉,引诱投资者接盘。上市公司实行高送转,经过除权之后股票价格将调低。这一“降价”效应可能会刺激投资者,尤其是具有低股价偏好的投资者。这种情形可能是由于中小投资者容易受股票名义价格影响从而改变其投资决策,机构投资者一般理性程度相对较高,但也不排除部分机构或超大户利用中小投资者的“名义价格幻觉”采取反向策略获利。最终,在高位买入的中小投资者被迫成了“接盘侠”。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高送转实质上是股东权益的内部结构调整,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没有任何本质影响,对投资者享有的上市公司权益也没有任何影响。投资者要注意送转比例脱离公司基本面和财务状况等反常情况,不要将高送转作为优质股或潜力股的标签。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