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笔者在河北邯郸市采访时发现了一件新鲜事——患者在邯郸市传染病医院就诊可以“先住院、后交钱”。得益于这一措施,过去5年间,该医院实现了无病人投诉、无医疗纠纷发生、无恶意逃费,由此带来全院医护人员服务意识提高、医疗诊疗技术提高、患者满意度提高的“三无三提高”新气象。接下来,邯郸将准备在全系统推广这个经验。
在大多数医院“先交钱,后住院”的今天,邯郸传染病医院敢于率先打破常规,为患者开辟绿色生命通道,实现无障碍就医,原因何在?笔者认为,这与该医院树立良好的服务理念有着极大的关系。这一措施的实施,至少为医患双方及社会带来3方面好处。
其一,体现了“以人为本,患者为上”的服务宗旨。人们生病就医是常事,但在伤病出现之时,一时手紧的情况也在所难免。大多数医院先交押金后治病的做法,等于把一些经济条件紧张的患者挡在了医院门外。在邯郸传染病医院,纳入医保和新农合的病人办理住院手续时,无须交纳住院押金,只需将其医保证或新农合证暂交住院处保管,并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即可住院;出院结算时,只需向医院支付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其他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对确因家庭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住院费用的,或者家庭特别困难、确实无法全额支付医疗欠款的,也明确了分期支付或减免规定。该措施的实施,让许多农村群众、特困群体不再“小病拖、大病扛”,有病能第一时间得到治疗,体现了公立医院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宗旨。
其二,促进了合理用药,有效减轻了患者负担。“先交钱、后住院”与“先住院、后交钱”虽然都是6个汉字的本同组合,但两句话的意思却有着本质区别,反映出医患双方谁在掌握主动权的问题。就前者来说,医生下什么处方、花多少钱,患者都得接受;对后者来说,如果不能对症用药、合理用药,医院就有可能遭到患者拒付。这样一来,对医务人员规范诊疗、合理使用药物、减少患者费用开支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邯郸传染病医院制定这项措施,目的在于自我加压,并在实践中促进医院改善服务质量。
其三,推动了优质服务,密切了医患关系。“先住院、后交钱”对患者来说,等于消除了强买强卖的关系;对医者来说,等于增加了诚信经营体系的约束。把病人和医院从住院前押钱、住院中催钱、出院后退钱的“钱”字当中解脱出来,促成患者与医生的平等交流。对院方而言,也有利于促进观念转变,推进医疗服务升级。随着医护人员服务意识的提高,患者满意度将大大提高,恶意欠费逃费现象也将随之减少。
推行“先住院、后交钱”措施,是对医疗系统服务水平的综合考验。希望这一措施在更多医院得到推广,以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促进医院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