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实现精准脱贫,是关系我国能否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最关键战役。但在脱贫攻坚过程中,一些地方干部没有真正投入到脱贫攻坚主战场,没有真正用心去琢磨如何发展地方经济,提高贫困群体的实际收入,而是忙于在办公室填表格、编数字,这严重违背中央扶贫的有关精神,必须采取有力举措坚决治理。
如何治理?需要注重三个有效结合。
要把脱贫攻坚和全面从严治党有效结合起来。打铁还需自身硬,基层党组织是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关键。要切实解决好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一是贫困地区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加深对贫困危害性的认识,努力提高扶贫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要进一步坚定贫困地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坚定只要撸起袖子认真干,就能闯出一片天地,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念。三是要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党员干部一定要密切联系群众,真正沉下身子、深入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四是对扶贫领域中出现的腐败问题,一定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心慈手软。越是落后的地区,越要注重反腐败。五是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扶贫监督考核机制,除加强党内监督外,还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积极性,要进一步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六是要把扶贫业绩作为贫困地区干部提拔的重要依据,要优先提拔扶贫业绩突出的干部。
要把中央脱贫攻坚的精神实质和各地贫困的实际情况有效结合起来。各地应当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灵活有效的落实制度,不能生搬硬套、形式主义地落实中央扶贫政策。扶贫最重要的是要扶真贫、真扶贫。但实践中,一些地方在落实中央扶贫政策时,不深刻领会和把握精神实质,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有效制度。一些制度形式上看很精致,但实质很不精准,很不接地气,导致产生巨大的落实成本或者根本就落实不下去,这也容易催生“数字脱贫”。因此,各级干部一定要重视调查研究,切实到一线去,到贫困群众中去,了解贫困群众的真实情况、致贫原因、真正需求,结合他们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制度与措施,把中央的扶贫精神真正落到实处,而不是形式上落实,实质上落空。对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贫困面积大的地区,应当更加注重产业精准问题。发展产业,一定要尊重市场规律,应立足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要进一步推进贫困户组织化和合作化建设。对贫困户而言,积极推进组织化和合作化建设的意义是多方面的。从经济方面看,通过规模化和分工化,可以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从精神方面看,有利于培育贫困户的归属感和互助合作精神;从环境保护方面看,组织化和合作化生产,能大大降低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管理成本。要进一步发挥好强者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建立完善各单位、各龙头企业、各合作社和各协会等与贫困户之间的联系帮扶机制。要进一步加大贫困户人力资本建设力度,让贫困户实现有能力脱贫。要把扶贫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失去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社会保障实现全面兜底脱贫。
要把物质脱贫与精神脱贫有效结合起来。从一些地方扶贫的实际情况看,还存在一些识别不精准的问题。识别不精准的原因多而复杂,为解决此问题,除了建立细密的精准识别机制,还要注重从制度上着手,鼓励和倡导贫困户诚实申报,例如,应尽快探索建立和完善农民财产收入申报制度,充分运用现代网络等先进科技,尽可能把农民的各种经营收入和劳务收入,通过大数据平台等手段实现客观准确统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民诚信档案,对讲诚信或诚信度好的农民,要有相应的激励制度,对不讲诚信或诚信度差的农民,要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作者单位:甘肃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