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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5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二手奢侈品不是法外商品
刘 勋

目前,二手奢侈品受到不少人的欢迎。据不完全统计,仅福建省福州市区的二手奢侈品门店就有至少30家。有媒体走访发现,这些门店销售的商品真假难辨,且大部分商家不提供退换货服务。

二手奢侈品之所以有市场,是因为二手奢侈品价格比新品便宜很多,能有效满足部分消费能力有限的消费者。但现实状况却令人担忧。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较大的二手奢侈品门店已达2500多家,年交易额超过80亿元。但现实是大多二手奢侈品店在售卖时,只能口头承诺自家商品是经过鉴定的,却拿不出任何鉴定证书,即使是拿出来,也令人真假难辨。

二手奢侈品同样属于商品,销售行为同样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任何二手奢侈品的销售者都应该依法提供退换货服务,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以假充真的商品销售行为,除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外,还要接受行政处罚。

换句话说,二手奢侈品销售者不能将真伪鉴定推给消费者。现实情况却是,奢侈品鉴定师仅服务于商业机构,商业机构又只服务于自己的客户,不向普通消费者提供服务,使二手奢侈品销售处于一个尴尬的状态。

为此,工商执法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及时遏制上述乱象,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市场法治秩序。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也应深度介入,及时揭露其中的侵权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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