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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7年4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独立董事贝政新先生声明:本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1.3公司董事长袁维静女士、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周也勤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陶娟女士声明:本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内容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信托”)原名苏州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于1991年3月1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2002年9月18日获准重新工商登记;2007年7月12日经银监会银监复[2007]282号文批准同意,公司变更为现名称,并调整业务范围,同年9月4日换领新的金融许可证。2008年5月20日,公司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8】182号)文件的批复,同意引进新股东,实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5.9亿元人民币。2012年9月,公司获江苏监管局(苏银监复【2012】447号)文批准同意,完成二次增资,注册资本金增至12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公司股权结构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占股比例70.01%,苏格兰皇家银行公众有限公司占股比例19.99%,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占股比例10%。

公式

2.2组织结构

公式

3、公司治理

3.1公司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有三名,相关情况如下:表3.1

公式

3.2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主要股东情况表3.2

公式

3.3董事、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

董事会成员表3.3-1

公式

独立董事表3.3-2

公式

董事会下属委员会情况如下表:表3.3-3

公式

3.4公司监事、监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

公司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表3.4

公式

公司监事会未设立下属委员会。

3.5高级管理人员表3.5

公式

3.6公司员工 表3.6

公式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

公司经营目标:继续理顺治理机制;完善以规划为导向、以人才为基础、以制度为标准的科学发展模式;积极探索利用股东资源和开发战略联盟资源进行合作的方式,拓宽和加深核心业务的开发培育;逐步建立更加有效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吸引更多更优秀的人才为公司发展服务;进一步提升市场营销与项目拓展能力,加大客户开发、产品供给的力度,为客户提供更丰富的产品和更优质的服务;努力实现由地方性中小机构向全国性信托公司转变,最终成为独具特色的信托理财专业机构。

公司经营方针:坚持依法合规和稳健经营,坚持以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导向、以“诚信、创新、协作、敬业、自律”核心理念的发展路径,通过规范的公司治理和不断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以及依靠外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推进信托主业的转型和全面发展。

公司战略规划:以“独具特色的财富受托人”为愿景,打造特色化的信托产品、综合的理财服务,以及全国性的影响力。

4.2公司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公式

公式

4.3市场分析

4.3.1宏观经济分析

2016年,全球经济复苏总体乏力,分化趋势更加突出。中国政府实施稳健中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采取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改革,推进经济可持续性发展和科学发展。

4.3.2影响本公司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本公司业务发展的有利因素主要有:就国内经济形势而言,传统业务仍将是现阶段信托公司生存不可或缺的重要选择,保障性住房、民生工程等政策刺激给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信托业务带来了机会;伴随国内高净值人群的持续增长,财富管理需求随之增长,资产管理市场前景广阔,潜力无限;专业化的投资队伍,高效的公司治理为业务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股东支持,为公司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报告期内,本公司业务面临的不利影响有:宏观经济结构性改革,货币相对宽松和利率下行,以及资管市场竞争加剧,使得资产荒和资金回报率下行成为信托行业发展新常态;而监管部门继续深化金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信托行业进一步回归信托本源,强化风控管理,推进转型发展;此外,经济下行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利率市场化造成的市场风险、个别信托公司兑付危机带来的声誉风险都对信托公司发展不利。

4.4公司内部控制概况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始终致力于构建全面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公司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信托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各委员会分工明确,协助董事会做好和开展公司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还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聘请业内专家担任独立董事,对苏州信托的重大事项能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监事会对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公司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为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合理保证。

公司积极营造合规文化,为合规管理工作的开展和内部控制建设创造优越的内部环境,把诚信经营、合规经营作为内控文化的主旋律,并通过制度建设、员工培训、激励安排等方式将其融入日常工作和企业行为中,引导公司员工自觉主动合规,将合规管理贯穿于日常经营的每个环节。

公司不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通过合理、有效的内控制度来实现积极主动的内部控制。2016年,公司组织开展了对《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苏州信托有限公司洗钱风险自评估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修订以及制定工作,并颁布实施。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外部环境变化以及监管要求定期进行制度和流程修订工作,建立了相对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各项业务严格按照公司内控制度及流程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对不同业务与管理事项制定不同的控制措施,保证了业务管理活动的正常运行。

2016年,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业务运作实现了前、中、后台严格分离及各部门之间高效衔接、密切合作。公司通过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机制,达到全面内部控制。公司建立了明确的授权制度,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与审批权限。根据业务需要,建立了有效的业务决策系统:各业务部门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风险控制部、合规管理部与法律事务部对项目进行风险审查,客观出具审查报告。公司针对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的业务特性,分别成立了信托业务决策委员会和固有业务决策委员会进行项目评审,由公司领导、前中后台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担任评审委员,对公司各项业务进行集体审议,科学决策。

公司设立了信托业务部、固有业务部、信托事务管理部和计划财务部等部门,信托业务与固有业务相互独立运作,将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在各部门实行有效的岗位分工制度,起到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相互牵制的作用,进一步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在业务存续期内,由风险控制部组织季度事中风险检查工作,按季对存续的信托项目、固有业务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出具风险管理报告,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时向业务部门出具风险检查反馈意见,督促业务部门根据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公司内审稽核部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内审稽核部根据公司业务开展的情况制定内部审计稽核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对相关项目进行内部审计。此外,公司还聘请资质优良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等进行外部审计。

公司建立业务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规范处置程序,制定了《业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4.4.3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不断完善信息交流与反馈制度,包括内部信息交流及报告与披露。

公司建立了顺畅、双向的内部信息交流制度。公司开通各种信息交流渠道,通过公司公文、公告等传递和获取信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网络、电话会议、邮件、业务系统等方式在公司内部传递信息,确保能够将决策层的战略、政策、制度及相关规定等信息及时传达给员工,公司员工也可及时了解业务运作的有关情况并将操作中的有关信息反馈给管理层。

在对外信息沟通交流方面,公司及时、准确地向监管部门报送监管部门所需要的各种数据和资料,并将监管部门的意见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公司相关人员。同时,公司依法将资产经营状况等信息通过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介向社会公开披露,并根据合同约定向相关利益人定期披露约定信息。

2016年度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对业务系统以及机房服务器的架构进行了升级改造,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反馈提供信息保障,加快了业务流转,提高了工作的协同性,也提高了业务处理和决策效率。

4.4.4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的决策,负责内部控制的实施和监督。监事会对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公司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和评价,保证了内控的实际效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设有内审稽核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对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评价,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内部控制缺陷以及改进建议,并及时报告。2016年针对内审稽核部内部审计意见,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在今后工作中加以防范,整改落实情况良好。

4.5公司风险管理

4.5.1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始终认为积极、高效的风险管理工作是公司内部控制环节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公司持续经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基础之一。公司风险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积极、主动地风险管理活动,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平衡,构建覆盖全部业务、产品和活动的风险管理体系,保证各项业务可持续发展。因此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以识别、评估和管理各类风险。

公司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已建立起符合监管要求的框架体系。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风险管理政策和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同时对公司的整体风险状况进行定期评估。风险控制部作为公司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按照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有效识别和管理风险,做到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控制、事后总结和分析。

4.5.2风险状况

4.5.2.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对手不履行与公司的合约而给公司带来潜在损失的可能性,信用风险的主要表现为:交易对手在约定期限内,不能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款项或履行义务,或担保人在融资主体违约时不能按约进行代偿等情形,进而给信托公司项目的正常分配、清算造成压力,并有可能损害到信托公司的声誉。

公司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非事务管理的融资类信托业务和固有贷款业务。参照贷款五级分类标准,公司目前存续上述业务运行基本正常,贷款项目均在贷前落实各项抵/质押、担保等保障措施,风险可控。

4.5.2.2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主要指市场利率、汇率或有公开市场价值的金融产品或其他产品的价格变动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主要表现为:贷款、债券、短期票据、存款等资产,资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证券及其他产品损失的风险;外汇资产损失的风险等。

目前,证券市场风险、房地产市场风险和利率风险是公司面临的主要市场风险。在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各类市场风险,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市场风险可控。

4.5.2.3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员工的个人因素,出现失误等导致操作不当所引发的风险;因公司治理机制、内部控制失效或制度不完善引发的风险;或者是由于信息系统出现故障等导致业务无法正常运行而引发的风险等。

在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都严格执行内部控制程序及业务操作流程,公司未发生因操作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4.5.2.4其他风险状况

公司所面临的政策风险、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及道德风险等其他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其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4.5.3风险管理

4.5.3.1信用风险管理

对于信用风险的管理,首先甄别交易对手,通过征信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融资对象进行信用调查,尽量选择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行业优势以及信用状况较好的企业作为交易对手,通过尽职调查对企业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和分析,对于个别交易对手历史沿革或信托计划结构复杂的项目,由风险控制部召集论证会,对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的可控性进行论证。其次,由风险控制部、合规管理部和法律事务部审查和评估项目风险,独立出具相关报告供决策委员会参考。此外,公司还从项目的保障措施方面着手,选取担保实力强、资质较好的企业或个人作为担保人,选取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的、易于变现的、具有良好公允价值的核心资产作为抵质押物,并控制抵、质押率,为项目提供进一步的综合保障。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根据业务需要,借鉴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估信息,结合业务人员的专业判断,对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进行考察和分析。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对项目运行的有效管理,跟踪交易对手的信用情况、定期进行事中风险检查及开展资产分类评级等工作,对信用风险进行动态监控。除了季度风险检查、风险报告外,按照公司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风险控制部通过检查及项目经理、信托经理的报告及时了解项目风险情况,适时发出风险提示及风险预警,并定期对预警项目进行追踪报告。对即将到期项目实行了风险提示和偿付预案备案机制,做到风险早发现、早处理。公司通过对项目结束后的内部稽核和评价进行业务的事后控制和综合评价。

公司除了对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和监控外,还在信托产品交易结构设计上,注重信用风险的分散与补偿。通过组合和多样化的投资,避免集中度风险,通过增加担保、保证等形式来转移和减少风险。

4.5.3.2市场风险管理

公司通过客观地分析经济形势,审慎判断利率市场、汇率市场、证券及房地产市场走向,谨慎选择项目,并在项目推进前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分析市场风险可能对项目产生的影响。公司不仅关注市场风险的控制,更注重通过组合策略来合理规避市场风险。

针对证券市场风险,依据投资组合的净值、仓位和投资集中度等指标事先设定预警点或止损点,逐日盯市,及时预警;另外密切跟踪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

针对房地产行业市场风险,加大了对外部合作机构的调研和采购,为业务部门和风控部门对房地产信托项目的市场判断提供了有效的决策依据。2016年,公司对存续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多次压力测试,同时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全部房地产信托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了解抵押物价值变化、项目建设进度以及销售情况等,强化对市场风险的研判和预防。

在报告期内,各项业务未出现任何风险损失,市场风险管理状况良好。

4.5.3.3操作风险管理

为防范操作风险,公司制定了一系列覆盖公司治理、财务管理、业务操作等方面的政策及操作程序,并有效的识别、报告、管理和控制操作风险。公司通过对各部门、各岗位制定明确的职责和权限,坚持信托财产之间、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之间分别管理、分别记账等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原则,并通过严格的授权制度与过程监控来实施,其中采用了大量的技术手段,如在电脑系统对操作权限和内容进行程序设定,以及在业务和资金流转过程中实施双岗核定确认等。

在金融产品投资过程中,通过成立投资小组进行科学决策,指定专人负责交易执行、风险控制、会计核算等环节,做到相对独立,相互制衡,权限明确。公司内控部门对上述业务进行事中监督和控制、事后总结和分析,并制订相应的制度来堵截可能出现的漏洞,对业务执行人定期进行考评,通过奖惩激励对其行为进行约束。

公司加强对存续项目的管理,2016年度重点检查了所有存续的主动管理类、事务管理类项目和固有业务项下的相关项目,以及业务运作各环节的操作风险管理情况。目前内部程序系统运行有效,各项业务均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2016年未出现因操作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公司操作风险可控。

4.5.3.4其他风险管理

公司积极推进业务创新,促进公司信托业务的多元化,从而避免政策调控对公司信托业务产生重大的冲击。此外,提高业务开展的前瞻性,在项目结构设计时,考虑到未来可能的政策变动,从而避免政策的调整对项目产生消极影响。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内控制度、业务流程等,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开展工作,加强对合规风险、道德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且专门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公司对所有业务进行合规审查和法律咨询。

4.6净资本管理概况

公司依据《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净资本管理。报告期末,净资本各项指标均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较好水平。

公式

4.7履行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本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控体系及风险管理,有效控制各类风险;积极发展主动管理类信托业务,完善客户服务体系,优化产品结构;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的信托金融服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员工基本权益,提供各类专项培训、健全的保险保障和丰富的活动;推行绿色金融,支持低碳环保经济;积极投身金融知识宣传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共建和谐金融。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

公式

5.1.2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式

公司法定代表人:袁维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也勤 会计机构负责人:陶娟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1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式

公司法定代表人:袁维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也勤 会计机构负责人:陶娟

资产负债表

201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苏州信托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公式

公司法定代表人:袁维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也勤 会计机构负责人:陶娟

资产负债表(续)

201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式

公司法定代表人:袁维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也勤 会计机构负责人:陶娟

5.1.3利润表:

合并利润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式

公式

公司法定代表人:袁维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也勤 会计机构负责人:陶娟

利润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式

公司法定代表人:袁维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也勤 会计机构负责人:陶娟

5.1.4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式

公司法定代表人:袁维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也勤 会计机构负责人:陶娟

现金流量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式

公司法定代表人:袁维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也勤 会计机构负责人:陶娟

5.1.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式

公司法定代表人:袁维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也勤 会计机构负责人:陶娟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16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式公司法定代表人:袁维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也勤 会计机构负责人:陶娟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式

公司法定代表人:袁维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也勤 会计机构负责人:陶娟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16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信托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公式

公司法定代表人:袁维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也勤 会计机构负责人:陶娟

5.2信托资产(未经审计)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2016年12月31日

编报单位:苏州信托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式

公司负责人:袁维静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周也勤 信托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悦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2016年度

编报单位:苏州信托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式

公司负责人:袁维静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周也勤 信托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悦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无。

6.1.1会计报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无。

6.1.2对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应说明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母公司所持有的权益性资本的比例及合并期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本集团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式

2016年度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式

注1:该信托计划系本公司管理的产品,本公司能够对该产品实施控制,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经营范围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6.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

6.2.1计提金融资产减值的范围和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判定是否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票等权益类: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单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跌幅度超过其持有成本的50%,或持续下跌时间在一年以上,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如果单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现以下减值迹象, 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④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⑤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无论单项金额重大与否,仍将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独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投资,或与该金融资产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金融资产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6.2.2金融资产四分类的范围和标准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司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划分为下列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公司为了近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而持有的金融资产;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才可在初始确认时被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工具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②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③混合金融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④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如公司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金额占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总额的5%时,其剩余部分也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①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②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重分类。

③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公司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

6.2.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方法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实现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2.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方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实现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6.2.5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方法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该项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6.2.6长期股权投资

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

①本公司结合以下情形综合考虑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否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中派有代表;是否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是否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②若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均受某合营安排的约束,任何一个参与方不能单独控制该安排,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本公司判断对该项合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

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本准则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B、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追加投资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③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对子公司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按附注四、4进行处理。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

②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

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取得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对于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同的,权益法核算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调整。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2.7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办法

(1)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各类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公式

本公司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6.2.8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政策

(1)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①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②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其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6.2.9贷款和应收款项的核算方法

贷款和应收款项按摊余成本计量,占用期间按实际利率法确认收益。

6.2.10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政策

本集团已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

6.2.11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实施控制时纳入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合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企业之间所有重大交易、余额以及未实现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不予抵消。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考虑各项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每一项交易分别按照前述进行会计处理;若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结构化主体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以“其他负债”项目列示。结构化主体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其他投资者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与投资收益抵消列示。

6.2.12收入确定原则和方法

(1)利息收入按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实际利率是指按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间或更短期间将其预计未来现金流入折现至其金融资产账面净值的利率。利息收入的计算需要考虑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并且包括所有归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费用和所有交易成本,但不包括未来贷款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或一组类似的金融资产发 生减值,利息收入将按原实际利率和减值后的账面价值计算。

(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信托报酬收入于服务已经提供且收取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财务顾问费收入于服务已经提供且收取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3)其他业务收入:

管理费收入于服务已经提供且收取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6.2.13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除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事项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计入股东权益外,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费用是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对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按照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抵扣的亏损和税款递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6.2.14信托报酬确认原则和方法

信托报酬收入于服务已经提供且收取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6.3或有事项说明

公司对外提供借款担保的期初、期末无余额。

6.4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公司无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

6.5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5.1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5.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期末数

表6.5.1.1单位:万元

公式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5.1.2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5.1.2单位:万元

公式

6.5.1.3按照投资品种分类,分别披露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1.3单位:万元

公式

6.5.1.4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重分类后,披露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表6.5.1.4 单位:万元

公式

6.5.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从贷款金额大到小顺序排列)

表6.5.1.5 单位:万元

公式

6.5.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表6.5.1.6单位:万元

公式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代理业务(委托业务)。

6.5.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5.1.7 单位:万元

公式

报告年度实现信托业务收入总额为62,244万元,全部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形式确定。

6.5.2披露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5.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式

6.5.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非证券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5.2.1.1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式

6.5.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非证券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5.2.1.2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式

6.5.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146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399.37亿元、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8.43%。

6.5.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5.2.2.1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式

注: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5.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华收益率。分证券投资、非证券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2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式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5.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非证券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3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式

6.5.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5.2.3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式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括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5.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6.5.2.4.1创新业务资格

公司已经获得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目前正在申请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

6.5.2.4.2创新业务品种

2016年,公司发挥主动管理能力,创新设计交易架构,发行了首单“信托计划+资管计划”双SPV结构的资产证券化项目。

2016年,公司通过银登中心开展了首单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项目。

财富管理方面,公司初步建立起以平衡配置、稳健配置、积极配置、增强配置为投资策略的华荣系列信托产品、创设各类专户财富管理服务的华彩华丽系列产品,以及以单一特定需求定制的华丰信托产品、现金管理的华冠信托产品等四大财富管理类产品体系,满足不同客户对财富管理信托产品的投资需求。

6.5.2.4.3创新业务规模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加大创新力度,深化业务模式的创新,分别在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财富管理等领域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

(1)积极开拓新的资产证券化业务,2016年全年共新增2只资产证券化产品,总规模21.65亿元。

(2)通过银登中心开展的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项目,规模36,421.73万元

(3)积极探索和推动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截止2016年底,存续管理的财富管理类信托产品39个,存续管理信托规模共计92.7亿元。

6.5.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无。

6.5.2.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及管理情况

集团按净利润的5%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本报告期内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2,708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已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14,715万元,报告期内未使用信托赔偿准备金。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6.1 单位:人民币元

公式

注:“关联交易”定义应以《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36号-关联方披露》有关规定为准。

6.6.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6.2

公式

6.6.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本期固有与关联方无交易情况发生。

6.6.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本期信托与关联方无交易情况发生。

6.6.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6.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公式

(应监管部门要求,我公司于2014年起对自有资金运用于本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情况进行上报)

6.6.3.3.2信托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情况

表6.6.3.3.2单位:人民币元

公式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6.7.1固有业务(自营业务)执行会计制度的名称、颁布年份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于2014年新颁布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6.7.2信托业务执行会计制度的名称、颁布年份

信托业务核算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正式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16年度集团实现利润总额72,881万元比上年减少1.86%;实现净利润55,496万元比上年减少1.21%。

2016年初集团未分配利润134,402万元, 2016年实现净利润55,496万元,年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416万元、信托赔偿准备金2,708万元、一般风险准备1,235万元,2016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180,539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公式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此利润率与监管评级时提供一致,平均所有者权益=(A0/2+a1+a2+a3+a4/2)/4。

2此人均与监管评级时提供一致,职工平均数=(A0+A4)/2

8、特别事项简要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无变动。

8.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张言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审议同意解除华彪女士公司首席风险官,聘任袁敏文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姚文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解除戈海先生公司副总裁。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我公司与债务人无锡丽悦置业有限公司的信托债务纠纷一案正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中,涉案主债权金额为78,396,600.00元。

我公司与债务人苏州炜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信托债务纠纷一案正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中,涉案主债权金额为150,000,000.00元。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争议,我公司(被申请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与中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的信托债务纠纷一案正通过仲裁途径解决中。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处罚。

8.6对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出的检查整改意见处理情况

2016年9月19日至9月23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派出检查组对我公司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了《现场检查意见书》。根据《现场检查意见书》,公司对检查中指出的相关情况逐条进行了讨论和分析,积极落实监管意见。公司按规定及时将以上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监管局进行了报告。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事项临时信息披露。

8.8银监会及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9、公司监事会意见

一、关于内部控制

监事会认为,公司高度重视合规风险,在经营管理运作方面能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依法运作。公司现行制度基本适应目前公司的管理与发展需要,能够为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有效保障。公司未发生由于业务行为不合规而被监管部门查处或出现法律纠纷事件。

公司在项目开发设计和后续管理过程中,严格把握和执行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公司业务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意识较强。公司固有业务及信托业务整体运转正常,均能按照相关文件约定执行。

公司内审部门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工作规范,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审查监督,认真履行了内审职责,较好地起到了规范经营行为、加强风险防范的作用。

二、关于财务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6年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奋发努力、开拓创新,仍然取得了优良成绩。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公司资产、财务收支、资金运作情况真实、公允地反映了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于高管履职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高管人员在行使各自职权时遵纪守法,履行诚信、勤勉之义务,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能按董事会的决议认真执行,未发现上述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10、自财务审计报告签发之日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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