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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4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发力科研诚信比辩解更有意义
曹红艳

论文造假背后存有种种隐情,但归根结底,无论是期刊审稿程序、第三方机构,还是晋升的压力,都不是最根本的原因。要减少此类事件发生,根本上还要靠推进科研诚信建设

日前,知名学术出版商施普林格·自然(Springer Nature)一次性撤销旗下杂志《肿瘤生物学》(Tumor Biology)2012年至2016年发表的来自中国的107篇文章,这些文章涉嫌同行评议造假,多所名校和多家名医院成为重灾区,社会舆论对此事的关注持续发酵。

我国学者论文被大规模撤销,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从2015年3月份到10月份半年间,就已有近百篇由我国学者撰写的论文被国际科技期刊宣布撤销。这次被撤的论文是2015年撤稿事件的延续,是出版方利用2015年撤稿事件掌握的虚假同行评审信息反查发现的“问题论文”。

大规模“问题论文”的出现,特别是在同行评议上造假,与以此谋利的“第三方”机构有关。根据中国科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被撤论文作者单位的调查,确实存在着代写、代投、伪造同行评审的国际论文“一条龙”服务灰色产业链,期刊与“第三方”机构合谋牟利情形确有发生。就此,中国科协专门发布《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五不”行为守则》,提出不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作修改、不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违反论文署名规范,并同时希望出版方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对期刊的管理。警惕以经济利益为目的、与“第三方”机构有勾结的“掠夺性期刊”。

反思论文涉嫌造假被撤事件,更有人指出,我国“唯论文论”的科研人员评价体系应该负有责任。将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评估人才的关键指标,是国际通行的规则。但在一些领域“一刀切”以论文发表作评估,确实有些过犹不及。近年来中国大规模撤稿的事件,几乎全都集中在医学等应用型学科领域。对应用型人才的评价和升职标准过多强调论文,令假论文、假中介、假杂志的一条龙利益链应运而生,社会舆论对论文考核受害者甚至还会生出几分同情。

论文造假背后存有种种隐情,但归根结底,无论是期刊审稿程序、第三方机构,还是晋升的压力,都不是最根本的原因。要减少此类事件发生,根本上还要靠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学术规范和最基本的科研诚信规范是科研人员必须恪守的伦理底线。科研管理层面的不合理标准、学术期刊的疏于审核,固然在客观上是诱发或纵容一些学术不端行为的外在因素,但它们不应该是科研人员学术不端的理由,更不应是管理部门减轻处罚的借口。

这次论文被撤稿事件再次发出警示,解决学术不端问题,维护科研诚信,到了需要出手的关键时刻。相关部门应该站在提升中国创新品质,为历史和世界负责的高度,对此事件所揭示的严重问题有清醒客观的认识,出台具有切实规制力的科研诚信规则,并在创新战略层面将科研诚信建设纳入整体布局。同时,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地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从根本上铲除相关学术造假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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