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的贡献率达77.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0%。这意味着消费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第一驱动力。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是一个增量概念,即消费增加量与当期GDP增量的比值。衡量消费对GDP的贡献还有一个重要的存量指标——最终消费率,即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最终消费支出占当年GDP的比率,由政府消费率和居民消费率两部分组成。
从纵向看,1978年我国最终消费率为62.1%;20世纪90年代初期,一度低于60%;2010年,最终消费率跌落到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低点49.1%,此后逐年回升,但增幅很小。从横向看,我国最终消费率远低于同期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与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有不小差距。甚至可以说,因为最终消费率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仍将继续保持高位。
从组成最终消费率的内容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消费率一直比较稳定,最终消费率的趋势实际上由居民消费率决定。因此,能否基本确立大体稳定的、与经济总量相适应的大国消费市场,是本轮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是否成功的标志之一。这一市场的建立,主要取决于居民消费率能否每年实现稳定增长。
那么,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提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居民消费率呢?
首先,要调整分配结构,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去年,全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3%,低于GDP6.7%的增速。只有通过调整政府、企业与居民的收入分配关系,让百姓收入增长跑赢经济增长,才能让人们有更多消费能力。
其次,要加强社会保障,减少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公共医疗、社会保障、基础教育和保障性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降低了居民的消费意愿,催生了较高的储蓄动机。只有公共支出更多向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医疗、教育、最低生活保障等重点领域倾斜,才能帮助百姓建立起稳定的消费预期,构建起消费增长的长效机制。
再次,要促进消费结构升级,通过提升有效供给提高人们的支出意愿。只有进一步完善产品品质、市场秩序、消费渠道等,才能改变落后的市场供给、改善国内消费环境,为人们提供更多高品质、好品牌的商品,激发出更多消费潜力。
总之,要让人们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培育人们消费的能力、减少人们消费的顾虑、增加人们消费的积极性。但也应该看到,居民是消费主体,提高居民消费率是经济结构调整、扩大内需战略中的艰巨任务,也是一项需要分配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等长期配合的系统工程。只有破除制约居民消费力释放的因素,才能打开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