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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4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用“法商”驾驭“情商”“智商”
本报记者 顾 阳

近日热播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引发人们对当下反腐问题的关注,现实中有关企业家犯罪的话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日前,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研究预防中心、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三局、华东政法大学联合主办的第五届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与经济发展高端论坛在上海举行。会上,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编制的《2016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报告》发布,呼吁广大企业家要尽快补上刑事风险防控短板,学会用“法商”去驾驭创造财富的“智商”和“情商”。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张远煌表示,该报告以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统计年度内公开发布的所有刑事案件判决书、裁定书为检索对象,共搜集了企业家有效案件样本1458例,涉案企业家1827人。其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和“贪污贿赂罪”位居企业家触犯最多罪种的前三位。

值得关注的是,与过去两年相比,2016年企业家犯罪不仅规模上升,涉及罪名范围也有扩大。据统计,涉案罪名从2014年、2015年的57个和59个,增加到2016年的77个罪名。其中,民营企业家触犯的罪名达70种,国有企业家所涉罪名为33种,不到前者一半。

《报告》从行为特征、个人特征和刑法适用特征三个方面设定了60项统计指标,对企业家刑事风险的产生和分布作了精准描述,并提出应对思路和策略,旨在助力企业及企业家健康可持续发展,并为完善市场经济法治建设提供事实依据和决策参考。

报告显示,民营企业家面临的前五大高风险罪名分别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6.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3.5%)、职务侵占(12.3%)、合同诈骗(6.2%)、骗取贷款(3.5%)。国有企业家高风险罪名相对集中,依次为受贿(34.8%)、贪污(25.9%)、挪用公款(9.2%)、私分国有资产(4.4%)、职务侵占(3.8%)。

报告还显示,企业家犯罪的潜伏期有所延长,尤其是国企企业家受贿、贪污和挪用公款罪,潜伏期在10年至15年之间,比例分别达到23%、23%和25.9%,表明现有的发现机制有待完善。

针对企业家犯罪案件呈连年上升趋势,北京师范大学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中心常务副主任蔡正华认为,案件数量不减反增有统计口径问题。比如,被调查案件数与实际案例数相比还是非常少的,也有社会问题处于集中高频爆发期的因素,诸如近年国家加大对涉及公共安全和利益的犯罪打击力度,涉众集资犯罪、食品安全犯罪、环境污染类犯罪等占比均有所提升。

“这一方面说明中国的企业家涉罪问题还是比较突出,刑事风险仍然是企业家群体面临诸多风险中很大一部分;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的法治建设越来越完善,司法执法落地效果正在显现。”蔡正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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