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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4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得说清!夫妻也要明算账

“军功章里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社会上有一种观点认为,两人结婚后,配偶的另一半财产就全都是自己的。然而,一旦遇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经常是傻傻分不清楚。多了解一些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方面的知识,既是一种自我保护,也是对对方的尊重。

武汉网友大鸭梨:什么是共同财产?哪些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主持人:一般来说,共同财产包括在婚姻期间双方所得的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知识产权收益,以及养老、保险费用和破产安置费用。其他的还有共同得到的继承和赠与的财产。

婚前购买的基本都是个人财产,婚后购买的一般都是共同财产,但双方有约定的除外。确定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主要包括夫妻一方婚前所购买的财产,一方身体伤害所受到的补偿,专门指定给一方所继承的财产,以及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的转化形态也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说,一方婚前有一辆车,婚后这车虽然报废了,还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外,一方婚前财产所对应的婚后的孳息也是个人财产。

长沙网友圆月弯刀:离婚案件中如何处理“夫妻公司”及夫妻对公司享有的股权?

主持人:工商登记中载明的夫妻投资比例并不能绝对等同于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工商登记所载明的事项只是设立公司时形式上的需要,则应按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去处理。

在离婚案件中处理有关“夫妻公司”问题时,法院的裁判往往既要以《婚姻法》为依据,又要兼顾《公司法》中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用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夫妻公司”,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均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上海网友12码线:婚后父母赠予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主持人:根据物权法、继承法的规定,在婚前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属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属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婚后父母赠予的房产也不一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期主持人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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