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金边电 记者关晋勇报道:柬埔寨政府财经部日前宣布,将对外债规模实行总量控制,要求外债不能超过GDP40%、出口总额的1.5倍、政府财政收入的2.5倍。
截至2016年底,柬埔寨未偿还外债占GDP总值的22.5%、占出口总额的31.6%、占政府财政收入的138.2%。
柬埔寨财经部称,截至2016年,柬埔寨政府外债累计83.1亿美元,主要用于交通、水利、电力、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占外债总额的86.6%。
在柬外债结构中,中国累计提供贷款36亿美元,占柬外债总额的43.32%,是最大债权国;日本贷款近9亿美元,排名第二;韩国贷款5.1亿美元,列第三位。多边渠道的贷款主要有亚洲开发银行贷款20.01亿美元,世界银行贷款7.94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