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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4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法总则推动市场经济法治化
李万祥

法治大事,必作于精,贵在于准。民法总则推动市场经济法治化,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致力于解决中国的问题,也是与改革同频共振的。关于数据、网络财产保护的“开窗式”立法,更是对大数据、互联网时代的积极回应

民法总则颁布已有月余。这部总共206条的民法总则,不仅进一步提升了我国民事立法的科学化和系统化,也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从这一基点出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立法建议和意见。其中,编纂民法典位居首位。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说明民法典在市场法制中的重要地位;民法总则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向编纂民法典迈出关键一步。

法治大事,必作于精,贵在于准。放眼世界,贴近具体生活情境、精准调整各种利益关系,已然成为世界法治发展的基本潮流。从立法目的上看,民法总则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内容上看,民法总则确立了民法典的基本制度、框架,有效协调了民法和商法之间的关系,消除了原先存在的民法通则和有关单行法律之间的冲突、矛盾,规范了社会生活的基本规则。民法总则用提取公因式的方法规定民法基本规则,可谓是纲举目张。

民法总则推动市场经济法治化,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致力于解决中国的问题。比如,法人制度是民事法律的一项基本制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涌现出各种新的组织形式,法人形态出现诸多变化。按照法人设立目的和功能等方面的不同,民法总则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类。同时,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民法总则将其作为“非法人组织”加以规定,同时明确非法人组织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也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在推动我国民法进一步社会化的同时,民法总则与改革同频共振。值得一提的是,民法总则明确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强调对财产权利、债权、知识产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的保护。这对于当前改革中强化产权保护来说,是最为有力的。此外,关于数据、网络财产保护的“开窗式”立法,也是对大数据、互联网时代的积极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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