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读者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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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7年4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用法律手段加以规范

近年来,一些企业或个人通过民间借贷行为,吸收资金非法从事资本、货币经营,偏离了民间借贷的方向,极易引发金融风险。必须加快制定相应的法规和管理办法,推动民间借贷规范有序运行,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第一,加快制定相关法规来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首先,要确定其借贷的限额和利率水平并按要求到相关的管理机构进行登记,由指定机构对其进行管理、监督,用法律手段治理和规范民间借贷市场,推动民间借贷正规化运作;其次,对牟取暴利的放高利贷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取缔,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相关管理机构应制定出严格的管理规定,赋予民间金融一定的法律地位,尤其是对自发形成的有组织的金融活动加强监管,以法律的形式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引导民间借贷向规范、安全、守信、健康的方向发展。

第二,建立民间集资监测网络,为科学监管提供基础。由于民间借贷资金的数额相对较小,使得资金投向相对分散,无法准确了解其分布情况,因此应建立民间借贷监测制度,加强对民间借贷行为的监测和分析,通过定期采集民间借贷的相关数据,及时分析民间借贷资金流向和利率变化趋势,从而全面掌握民间借贷市场的变动情况,有效调节信贷资金供求,合理引导民间借贷行为,防范金融风险发生。

第三,政府应设立区域性的民间借贷机构,统筹民间借贷行为。为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加强金融监管,维护社会稳定,应将分散的民间借贷机构统一起来,组建区域性的合作金融机构,通过正规的借贷方式归集社会闲散资金,再投向需要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上,并且给予合作性质的金融机构优惠的发展政策,从体制上引导民间借贷行为健康发展。

(浙江省开化农信联社 齐振松 顾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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