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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4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地方债管理要展示“利齿”
振 法

近年来,我国建立起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法律制度框架,覆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风险评估和预警、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债务违约分类处置、监督体系等各个环节,形成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监督的“闭环”制度体系。

然而,一些地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仍时有发生,局部地区风险不容忽视,包括一些地区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屡禁不止、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进展缓慢、个别地区偿债能力有所减弱等。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发生,很大原因在于个别地方政府或金融机构存在不会被追责的侥幸心理。实际上,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已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的处理作出明确规定。此次,财政部的通报再次发出了明确信号: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必受严肃查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当前,要把防范风险放到更加重要位置。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中,要继续展示法律的“利齿”,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堵住各种不规范渠道,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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