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银行业整体运行平稳,但面临的风险形式依旧复杂,不良资产、流动性、交叉性金融、互联网金融等积累的风险仍需高度警惕。为此,当务之急是切实处置一批重点风险点,消除一批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进入4月份以来,银行业风险防控再度升级。银监会密集出台了多个监管文件,既剑指当下的十大重点风险领域,又弥补自身监管短板。同时,一批专项治理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行政处罚力度不断加大。
为了防止“牛栏关猫”,银监会按照“问题导向、急用先行、协调配套”的原则,研究制定26项重点规制,以弥补监管短板,更好地应对新业务、新风险特征,提升监管有效性。
笔者认为,扎紧“制度笼子”的同时,更需强化落实、强化问责,确保风险防控取得实效,防止文件出台多、执行落实少、口头喊得响、检查处罚轻。
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制定可行性、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严格自查整改。
对于银行自身来说,内部规章既有行业普适性,更有单家机构的特殊性,与法和规相比更严、更全、更实。各机构一方面要按照新出台的监管政策要求,改进和优化现有内部规章,另一方面要加大内部规章的执行力度,紧盯关键制度、关键人员,对合规管理抓早抓小,对问题处理从严从实。
各级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管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及时开展工作督查,对自查整改不到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机构,要严肃问责。
监管是“纸老虎”还是“真老虎”,关键看处罚,看能不能真正坚持“铁账本、铁算盘、铁规章”的“三铁”原则。今年一季度,银监会系统已作出行政处罚485件,罚没金额合计1.9亿元;处罚责任人员197名,其中,取消19人的高管任职资格,禁止11人从事银行业工作。处罚力度前所未有,有效震慑了违规行为。
下一步,对于屡查屡犯、案件频发、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乱象,监管部门还需继续加大监管处罚力度,进一步严厉打击、严肃处理,把风险隐患防控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