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建军报道:《广东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日前发布。“十三五”期间,广东将努力实现1300万左右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
根据《方案》,广东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速破除省内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加快完善财政、土地、社保等配套政策,积极有序推进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到2020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50%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较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
《方案》提出,除广州、深圳外,省内其他大中城市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省内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他城市不得超过3年。
广东还将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方案》提出要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同时,探索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补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