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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4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探索“事前联防、事中联治、事后联惩”——
“三段式”介入监督护航安全生产
本报记者 李万祥

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建设中,检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如何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日前,记者在山东青岛市了解到,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设立全国首家安全生产检察室,探索形成“事前联防、事中联治、事后联惩”的“三段式”介入监督机制,创新安全生产检察方式。

“设立安全生产检察室,是2013年发生‘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之后。”黄岛区检察院预防科科长张金实认为,这是为推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今年,黄岛区提出加快打造法治中国建设先行区、全国安全生产示范区。作为青岛市的一个市辖区,黄岛区同时也是第9个国家级新区。走进新区,高楼林立,“实施海洋战略、率先蓝色跨越、建设美丽新区”的标语随处可见。

2012年行政区划调整后,黄岛区城乡二元结构加速融合,特别是2014年设立包含黄岛区全域的青岛西海岸新区以来,经济发展迅速。据统计,全区规模以上企业1000余家,船舶制造、海洋工程企业百余家。这里还有长达近3000公里的公路运输里程,2500余家港航物流企业,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近300家。

针对新区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助力新区安全发展大局。“在办理‘11·22’系列案件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相关的应急机制、安全规范从省级、市级到区级甚至企业内部,均有明确规定。然而,这些制度落实不到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承办案件的黄岛区检察院检察员张松岩说。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黄岛区检察院历经4个多月调研,撰写了长篇专题调研报告。这份报告详细分析了新区当时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比如石化区油气管道重大安全隐患极易转化为事故,建筑、船舶、钢铁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点多面广,海洋渔业生产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监管部门之间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亟需进一步理顺完善,部分监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担当精神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报告提出了实行最严格的整改备案管理制度、组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等一系列解决对策和建议。

报告并非一“报”了之。2014年11月28日,全国首家安全生产检察室在黄岛区检察院挂牌设立,推动安全生产法治建设走上快车道。

据黄岛区检察院研究室主任迟东军介绍,安全生产检察室与该院预防部门合署办公,对内实行预防牵头,侦监、反渎、民行、派出检察室等多部门协作配合、一体联动;对外实行检察机关牵头,多家监管部门共同参与、联席联动。由此,诞生了“事前联防、事中联治、事后联惩”的“三段式”介入监督机制。

约谈企业负责人、监督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立案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介入事故调查……记者采访发现,黄岛区检察院的“三段式”介入监督机制不仅完善了当地安全管理制度,而且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治理法治化水平。

“黄岛区检察院在成立全市首支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团的同时,还与区应急办等七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机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察专题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监督等专项行动。”黄岛区检察院检察长门洪训说,安全生产检察的范围不止于此。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黄岛区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服务和保障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建立了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涉企案件快速处置等机制。

一个仅有四五人的安全生产检察室,如何能够覆盖拥有近9万户市场主体的青岛西海岸新区?这要靠黄岛区检察院的9个派驻基层检察室。据统计,这些年,派驻基层检察室共接待来访4600余人次,开展预防警示教育152次,化解矛盾纠纷387起,办理了一大批辖区内轻微刑事案件、诉讼监督案件和社区矫正违法案件,打通了法律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安全生产红线不可逾越。据了解,2016年青岛市黄岛区率先建立安全生产法治体系,深化安监执法体制改革,开展针对危化品、代步车、建设、交通、消防等五大领域的集中整治行动,190处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提前完成,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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