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财经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4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校园贷四条“红线”划定
相关平台转型在即

本报记者 钱箐旎

校园网贷划定四条“红线”。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这意味着经过一年的清理整顿,校园贷的监管思路进一步清晰,只要不触及这四条“红线”,依法设立的各类平台和机构都可以正常开展金融服务,这在实质上肯定了校园贷存在的价值,政策口径也有所放开。

“此次监管提出的校园贷四条‘红线’,没有完全否定校园贷业务,而是对其作出规范。”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校园贷在本质上属于消费贷款的一种,如果在校期间的信贷行为得到较好地普及和引导,良好的信贷习惯还可以延续到进入社会后。

去年4月份以来,银监会与教育部已开始联合出手清理整顿校园贷,部分地区也出台了校园贷负面清单。“从统计数据来看,去年的校园贷监管效应已有成效,累计有47家平台退出。”盈灿咨询研究员王海梅表示。

“那些资金监管、资质审核、信息共享等方面不符合规定的网络借贷平台将面临清盘停业。”恒丰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杨芮表示,此次整顿也将是网络借贷平台转型的机会。校园贷发放的人群大多是自身没有收入来源,对平台资金来源稳定性和成本、流动性水平以及贷款催收都具有较高的要求。如果原本开展校园贷业务的平台转型为综合化的网络借贷平台,放款对象扩展至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消费者,有利于分散借贷平台的信贷风险。

湖南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所消费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久融金融创始人兼CEO李煜华认为,校园网贷应当发挥其在帮助大学生创业、助学等方面的作用。“对大学生适当授信,有利于提高他们的信用意识、风险意识和独立行为能力。未来,谁能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谁就有机会赢得市场认可。”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