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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4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缺斤短两不能成“行业惯例”
范子军

“批发蔬菜时不扣除保鲜冰袋重量,或者只扣除2斤重量后,将剩下的4斤冰袋加进蔬菜价格里售出……”工商部门认定这种做法属于短尺少秤行为,并给予某商贩37万多元的行政处罚。然而,该商贩认为这只是一种“行业交易惯例”,于是向法院起诉。日前,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对该案公开宣判,原告提出撤销工商部门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被依法驳回。

商贩把冰袋的重量加进蔬菜里,并辩解“属于行业交易惯例”,这在一定程度上道出了一些地区真实的市场交易生态。试想一下,倘若只是个别批发商的行为,不仅很难推高菜价,更难以在市场上立足。正因为这种行为成了“行业惯例”、通行的“显规则”,才让消费者失去了话语权、选择权,被迫“自愿”接受这种有失公平的交易。

缺斤短两竟成了“行业惯例”,这在很大程度上与个别商家的违规行为没有被及时查处有关,从而导致其他商家有恃无恐地跟风效仿,认为不这样做就是“傻”,会“吃亏”。再进一步说,这也是相关职能部门慢作为、懒作为、不依法作为的结果。监管执法不给力,就难免催生违规违法的“行业惯例”,甚至自以为“合法”后的振振有词。

因此,仅仅查处一个缺斤短两的商贩是不够的,还必须彻底铲除畸形的“行业惯例”及其赖以滋生的土壤,这是保证市场交易公平性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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