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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4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要加法也要减法
金 文

一直以来,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做“加法”都比做“减法”容易。比如通过增加投资来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各方得益、皆大欢喜;化解过剩产能、清理“僵尸企业”,则可能影响到地方经济、稳定、就业等,因而面临企业、地方政府、银行等的阻力。

然而,如果不对“僵尸企业”做减法,将影响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进程。“僵尸企业”造成了大量生产要素投入的浪费。比如,对政府财政资金、银行信贷的“绑架”造成了资本浪费;占用大量劳动力造成了人才浪费;苟延残喘带来了土地资源以及其他自然资源投入的浪费;政府要维系其生存还将带来政策浪费。同时,“僵尸企业”依靠外部输血维系经营,通过恶性低价抢占市场,挤压了优质企业生存空间,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破坏了市场公平。

在处置“僵尸企业”的过程中,要界定好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做好加减法切换。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都是把资源配置在低效或无效部门,都应退出市场。前者严重污染环境、浪费资源、质量低下,后者是因为工艺技术设备落后、管理落后、债务沉重、社会包袱重等原因而竞争力低下。在处置“僵尸企业”时,落后的产能要坚决减掉,但不是落后产能的则要通过剥离、改进管理、债务重组、减轻包袱等措施提升效率,给予“重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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