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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4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央财政预算显示,2016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约15.3万亿元——
堵死举债暗道 打开规范明渠
本报记者 曾金华

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保障了地方政府合理融资需求,也有力支持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通过正式渠道发行债券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可控的,最大的风险在于违规、隐性债务的风险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赤字率保持在3%的水平,财政赤字2.38万亿元,比去年增加2000亿元。其中,地方财政赤字8300亿元。同时,安排地方专项债券8000亿元,继续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

2017年是新预算法确定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新机制运行的第三个年头,如何在更好发挥地方政府债务作用的同时,切实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把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财政部部长肖捷在作今年预算报告时这样明确指出。

地方债“新政”实施以来,总体运行平稳。统计显示,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8万亿元。继续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4.9万亿元,加上2015年置换的3.2万亿元,累计置换8.1万亿元,全年降低利息成本约4000亿元。

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保障了地方政府合理融资需求,也有力支持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推动经济稳增长、实体经济去杠杆、经济社会事业补短板发挥了重要作用。

刚刚公布的2017年中央财政预算显示,截至2016年末,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约15.3万亿元,比上年末略有下降。考虑到当年地方综合财力的增长,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有所下降。

同时,局部地区风险不容忽视,主要是一些地区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屡禁不止、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进展缓慢、个别地区偿债能力有所减弱等,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实际上,今年以来,从中央部委到各级地方政府,防控地方债风险的“弦”一直紧绷着。2月23日,财政部表示,在专项核查后,对涉及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市县政府、金融机构,向部分省级政府和中央有关部门提出了问责建议。

仅在一个月之后,财政部就对外通报了多起对地方政府或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的问责处理结果,除责令限期整改,给予多名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行政撤职等处分外,严重的还移送司法处置。

天风证券研究所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孙彬彬认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为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环境,能够规范和引导市场主体行为。“通过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破除‘政府兜底’的幻象,使债券市场更好地开展价值发现和风险识别。”他说。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通过正式渠道发行债券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可控的,最大的风险在于违规、隐性债务的风险。“当前地方财政风险隐患增多,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后,部分市县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将PPP异化,利用政府引导基金进行‘优先劣后’分配,等等,政府性债务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樊轶侠说。

樊轶侠还认为,当前不少地方融资平台转型难度较大,“由于地方‘发展依赖于项目,项目依赖于融资’现象普遍,融资平台的政府投融资职能很难简单免除”。

“防风险”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无疑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为此,今年的预算报告作了专门部署,包括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加大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力度,加强对地方落实债务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依法加大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的查处和问责力度等等。

“建议推广资本预算制度,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动态管理。”樊轶侠表示,在资本预算制度下,通过对一般债券、专项债券、政府引导基金债务、PPP债务等分类管理,打开规范举债的“明渠”,堵住变相举债的“暗道”,更加有效地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同时,通过融资规模上限约束和中期融资规划,对政府债务风险实施“双线”管控,避免地方政府在债务限额管理制度下无序腾挪资金用途,从而大大提高政府预算的约束性、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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