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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4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首部海岸线政策法规出台——
2020年全国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本报记者 杜 芳

近日,国家海洋局印发《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关于海岸线的政策法规性文件,为依法治海、生态管海,实现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岸线格局提供了重要依据。

国家海洋局海域综合管理司司长潘新春在3月31日国家海洋局《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海岸线是海洋与陆地分界线,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和资源价值,是发展海洋经济的前沿阵地。然而,随着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海岸线和近岸海域开发强度不断加大,保护与开发的矛盾日益凸显。同时,海岸线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海岸线缺少统筹规划,多头管理,海岸线管控手段和措施不足,也出现了资源破坏和不合理利用等问题。

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形势严峻,《办法》的出台恰逢其时。其中不仅明确了当前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的主要任务,在管理体制上强化了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统筹协调,而且在管理方式上确立了以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为核心的倒逼机制,在管理手段上引入了海洋督察和区域限批措施,提出了海洋管理工作的新举措、新要求。

《办法》首先强化了海岸线保护的硬举措。据国家海洋局办公室主任高忠文介绍,今后海岸线管理将实行分类保护。根据海岸线自然资源条件和开发程度,将海岸线分为严格保护、限制开发和优化利用3类,并提出了分类管控要求。

《办法》明确,到2020年,全国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而为全面落实这一管控目标,省级海洋主管部门将制定本省自然岸线保护与利用的管控年度计划,并将任务分解到市、县。且严格保护岸线将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理。

其次,《办法》加大了海岸线节约利用的硬约束。高忠文表示,今后将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自然岸线。确需占用自然岸线的建设项目应严格论证和审批,不能满足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和要求的围填海项目用海不予批准。此外,将加强占用人工岸线项目的集约节约管理。占用人工岸线的项目应按照集约节约用海的原则,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海控制标准,提高岸线利用效率。

最后,《办法》还提出了海岸线整治修复的硬要求。其中包括,编制国家和省级海岸线整治修复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建立全国海岸线整治修复项目库;以提高自然岸线保有率为主要目标,明确整治修复项目的类型、技术标准等内容;建立完善整治修复投入机制。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石青峰表示,为了将《办法》更好地贯彻落实,此次建立了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责任制,合理确定考核指标,将自然岸线保护纳入沿海地方人民政府政绩考核。而此次《办法》也明确提出由国家海洋局牵头负责全国海岸线保护与利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海岸线是海洋经济发展的‘生命线’‘黄金线’,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和资源价值。《办法》的出台,对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海洋强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高忠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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