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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7年4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印发《中国(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
我国自贸区建设迎来新一轮扩容

据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 日前,国务院分别印发《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统称《总体方案》)。

《总体方案》提出,自贸试验区要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新模式和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率先挖掘改革潜力,破解改革难题。要着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推动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的贯彻实施。

据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 日前,国务院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提出,上海自贸试验区要围绕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继续深化改革探索,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解放思想、勇于突破、当好标杆,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加强与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联动,不断放大政策集成效应,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贸易监管服务体系、推进金融开放创新、完善创新促进机制等方面,率先挖掘改革潜力,破解改革难题,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详细报道见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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