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国家需要更多中心城市成为对外开放的门户和平台,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已成为实现“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推动中国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要求。但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中要杜绝“拔苗助长”现象,真正实现以中心城市带动周边区域发展,获得国际竞争优势和发展主动权——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话题。不少代表委员都提交了把所在城市建设成国家中心城市的议案或提案。
事实上,自去年媒体披露正在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16-2030)》提出将打造10个国家中心城市以后,多个省份的主要城市对于列入国家中心城市的热情高涨,个别省份甚至提出要“举全省之力”争取国家中心城市的名额。
住建部部长陈政高表示,国家已陆续定位多个国家中心城市,下一步将继续推进,还会产生新的国家中心城市,但具体数量目前还没有确定。
一个城市需要具备怎样的竞争力才能成为国家中心城市?“举全省之力”争取国家中心城市名额,是否会造成城市发展中的“拔苗助长”?近日,就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发展机遇更多了
国家中心城市是实现“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推动中国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要求。
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规划院副总规划师胡天新告诉记者,加速发展一批国家中心城市,是产业转型升级、外向型经济向纵深发展,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的共同要求。
“当前,我国三产结构要向现代服务业倾斜,制造业要由‘制造’向‘智造’提升。目前,无论金融服务业还是研发、咨询产业,都有向特大城市集聚的趋势。发展国家中心城市,也是为了增加生产性服务业集聚规模和区域创新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的转型和升级。”胡天新说。
从外向型经济发展看,国家需要更多中心城市成为对外开放的门户和平台,同时能有效引领腹地参与国际竞争。国家中心城市比省域中心城市有更强的集聚和扩散能力,可以通过更大区域的资源整合,形成团体竞争优势,实现对外竞争能力的量级提升。
“中西部地区也迫切需要增长极,引领中西部地区快速增长。”胡天新表示,当前中西部个别特大城市已经由要素集聚为主逐步走向集聚和扩散并重阶段,这些城市快速发展,可带动平衡区域发展。
近来,许多省会城市或二线城市在争创国家中心城市。胡天新表示,这背后的动力在于国家中心城市不仅会提升城市的知名度,更会获得战略地位的提升。
国家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杨枝煌表示,一座城市一旦成为国家中心城市,意味着获得国家认可,必然获得政策倾斜,特别是国家重要项目、国际会议、文体活动和资源支持。同时,也会给城市发展带来更加稳定的预期,进而集聚人才、资金、资源等生产要素,带动周边一体化发展,并形成辐射效应,获得国际竞争优势和发展主动权。
竞争要凭硬实力
尽管关于国家中心城市的最终规划尚未出台,不过,许多城市都已经在积极争取进入国家中心城市行列。
“国家中心城市不是城市自身的自娱自乐,而是必须要具备综合服务、产业集群、物流枢纽、开放高地和人文凝聚等五大功能。”杨枝煌说。国家中心城市,首先,应该是交通大枢纽,在陆路上有高铁、高速公路通达国内外,或者水路上能够通达国内外,航空上能够全球畅通;其次,应该是产业大中枢,各种生产要素能够主动集聚,并迅速生产制造出优质产品,能够打造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产业、转型升级示范产业、“走出去”示范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示范产业等产业体系;再次,应该是创新大中心,可以实现人才、资金和技术有效结合,成为科技创新基地、新型产业总部基地,引领经济发展新趋势。此外,还应是宜居大都市,全球各种资源和思想相互碰撞辐射,科教、文化资源丰富,引领时代思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院长李国平教授指出,国家中心城市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总量和人均GDP水平,区域的产业结构要趋于合理,能够对周边城市形成一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同时,要具备一定人力资本储存水平。此外,要具备高水平的医疗、教育机构,提供面向广大区域的高品质服务。
胡天新认为,国家中心城市必须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人均GDP应处于各城市前列。从产业发展看,产业部门不一定求全,但集聚和辐射力强的金融、贸易、信息服务、交通运输等生产性服务业应具有巨大的竞争优势,进而能吸引全国乃至国际的资金、人才、大型企业总部等进入,确保国家中心城市的金融中心、管理中心、重要门户和枢纽智能。
胡天新还表示,周边腹地发展水平是中心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保证。国家中心城市周边腹地的经济发展水平高、活力足、城镇化水平高、有城市群发育、中心城市与腹地互动关系良好等都有力地支撑了国家中心城市的竞争力。
此外,人口集聚规模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城市服务和设施集聚程度和产业规模效益。只有人口规模达到一定门槛规模后,城市才会具有完善的综合功能和具有竞争力的金融服务业等专项功能。因此,胡天新表示,国家中心城市要达到一定人口规模。
“不过,城市人口规模与城市中心地位并非简单的正向关系。当人口规模突破某一数值后,会因为出现‘大城市病’等问题,导致城市人口边际效应递减,城市运营效率下降。”胡天新表示,对人口规模的要求并不是一味地越大越好。例如,新加坡城市人口规模仅为500万,要小于国内的一些二线城市,但并不妨碍新加坡发挥“东南亚中心城市”的职能。
“拔苗助长”不可取
“要成为国家中心城市,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上都会有相应的要求,一些省份为了争取到名额,可能会把各种资源集中到省会城市或者发展基础好的城市,这种做法对于区域协调发展是不利的。”李国平说。
杨枝煌表示,如果单从国内城市发展历史看,大多数知名城市发展确实离不开国家的支持,争取国家中心城市名额也是一种理性行为。但是,如果从国外城市发展历史看,知名城市主要还是要因地制宜地发展。因此,一定要注意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中出现“拔苗助长”的现象。
胡天新表示,国家中心城市不是单纯地吸纳周边地区资源集聚增长阶段的城市,而应已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与周围腹地已构成相辅相成、要素双向流动关系。“举全省之力”争取国家中心城市,会让省会城市成为全省资源的“吸水泵”,这与国家中心城市要带动周边区域发展的使命是相违背的;而且,片面做大城市规模,尤其省会特大城市,多以“做大中心城市”为口号,拉大城市空间框架,扩大市辖区范围,靠过度投资大搞新城、新区等建设。因此容易带来房地产过剩、土地资源浪费、城市病突出等问题。
胡天新建议,要防范城市竞争力培育中“拔苗助长”的现象,就要引导城市决策者建立评估城市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要强化反映城市发展效率的指标,考量城市产能结构、投资效率、用地效率、交通运行效率等;根据周边腹地经济发展活力来评估中心城市发展潜力;不能按经济体量和人口规模等简单排序,避免将城市规模与城市实力混为一谈。
杨枝煌建议,要科学确定国家中心城市的金字招牌,根据国家战略,不受各地干扰,综合考量,科学论证,合理确定,从而准确定位;注意培育产业+城镇化+金融+技术的动力体系,实现中心城市可持续发展;要同等重视中心城市和特色小镇的建设和发展,在抓好中心城市建设的同时,要注意各类各级城市的协调发展。
李国平建议,国家中心城市的行政等级高,国家的政策优惠力度大,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会优先考虑。因此,许多城市都在做国家中心城市的梦。不过,从均衡发展的角度看,中央应该减少对国家中心城市的政策优惠和财政倾斜,要通过建立科学的机制,让中心城市反哺周边城市,进一步带动周边城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