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民间借贷因涉嫌高利贷、贷款中恶意串通、违背公序良俗和催款不规范等,引发许多经济社会问题,由此促发严惩甚至取缔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行为的呼声。
笔者认为,我国金融机构处于垄断地位,民营经济高度依赖“高利贷”、亲友之间融资、互保等非正式金融渠道,这是滋生高利贷一个最为重要的原因。对于“高利贷”,相关部门亟需拓宽民间资金出路,进一步“开大门,堵偏门”,这不仅有助于避免“高利贷”悲剧一再发生,也有助于我国经济增长、精准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
早几年受经济下行影响,温州等地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出现了大量经营不错、市场前景尚好的企业因为相互担保、民间高利贷等融资之困,“死”在了经济黎明之前,也不乏老板跳楼的悲剧。
这不是个别民营企业家之痛,而是经济之痛,虽然存在企业家对宏观市场判断的因素,但从深层次来看,更多反映出了我国金融体系的融资短板。当前,大型企业、国有企业、政府融资平台可以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方便地获得大量的、低廉的信贷,但占据经济、就业等“大块头”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却融资难,甚至不得不依赖高利贷、互保等低效率、高成本、高风险的非正规金融机构融资。
这一不正常现象的背后,是我国大量民间资金缺乏出路,一部分以储蓄形式进入银行等金融机构,承受着通货膨胀的侵蚀;一部分通过非正规金融机构,冒险进入高利贷领域,并滋生经济和社会乱象。
从根本上来说,还是金融机构结构不合理、缺乏多层次竞争所致。目前,金融业中银行好比是“大动脉”,缺乏小血管及毛细血管,资金必然难以支持正常的经济“循环”,难以到达实体经济。
因此,深化金融改革,就要进一步“开大门,堵偏门”,扩大中小微金融机构,大力开放各类民营银行,引导高利贷等非正规金融部门的资金进入正规金融体系,服务于中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