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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3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地下管廊建设需标准配套
齐 慧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7年要再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00公里以上。这是今年要完成的一项具体工作,也是关系城市发展的一件大事。

综合管廊又称共同沟,是实施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建于城市地下、用于敷设市政公用管线的市政公用设施,能有效缓解“拉链马路”等问题。从当前各地的实际情况来看,不光是试点城市,许多城市都已经认识到地下综合管廊系统的好处,自发开工建设地下管廊。

然而,笔者在采访中发现,作为近年来刚刚兴起的新事物,地下管廊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其快速发展,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缺少标准。

首先,有些技术标准不详细,施工中存在隐忧。比如,防水应做到什么程度目前还没有相应标准。因为修建过程和修建地铁较为类似,因此在实际施工中,施工方往往根据以往经验、按照与地铁标准相等或稍高的标准来修建。但地下管廊与地铁,在功能和需求上存在不小差异。有些标准按地铁建不达标,容易产生安全隐患;有些地铁标准又过高,会提高造价,造成浪费。再比如,地下综合管廊是百年工程,管廊容量要满足长期管线增容和扩建需要,对此也没有详细规定。

其次,对哪些管线要入廊、怎么入廊,目前的规定太过笼统。现行文件要求,已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该区域内所有管线必须入廊。然而,城市地下管线种类繁多,包括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20余种,管理体制和权属复杂,涉及中央和地方30多个职能和权属部门。再加上不同城市发展情况不一致,公共设施情况、市政管理方式存在较大差异,管线入廊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易造成已建成综合管廊的闲置浪费。

再次,地下管廊建成后的费用收取、设备维护缺乏相应标准。地下管廊建设前期投入较大,入廊管线单位应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缴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由于我国地下管廊建设仍处于初始阶段,费用如何确定、如何收取没有详细规定;关于不足的部分政府如何补贴也没有说明,不利于激发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的积极性,不利于地下管廊的快速发展。

当前,我国城镇化建设仍在快速推进,应尽快细化完善地下管廊建设标准,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市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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