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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3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真正给力还须过三关
姚 进

半年时间、18万笔保单、180亿元保额,住宅地震保险初露锋芒,既为巨灾保险制度建立开了好局,又坚定了投保者信心。但是,要让巨灾保险真正发挥效力,还需要过好三关。

一是灾害救助过于依赖政府。目前,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为自愿投保。在当前我国灾害救助“举国体制”下,社会公众对于通过保险方式转移地震风险的认识不够、需求不足,自愿投保的积极性不高。地震巨灾保险费率虽然一降再降,但却难以解决“买与不买”这一核心问题。投保率不高,加之投保人“逆选择”,巨灾保险的风险分散作用将难以有效发挥。如何进一步提高投保率、扩大覆盖面,是推进地震巨灾保险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是巨灾保险需要政策支持,相关政策仍需进一步明确。巨灾保险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点,如果没有相应的财政支持,往往会导致市场失灵。巨灾保险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利益主体广、横跨多个领域。从地方巨灾保险经验看,地方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和财政支持十分必要。《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虽在风险分担机制方面明确财政需给予支持,但具体的支持形式仍在研究中。

三是巨灾数据资源较分散,数据累积共享存在一定困难。目前,我国气象、地震、海洋等领域已具有相对完善的数据信息积累。但是,由于相关数据分别由不同部门、不同省份管理,难以形成有效的资源整合和数据累积,保险运用大数据、科学精算开展产品设计和定价存在一定困难。另外,巨灾保险理赔亟需与灾害救助体系有效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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