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发展改革方案》(简称《发展改革方案》)。此前的2013年2月份,国家曾批复出台了《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简称《建设方案》)。为何国家连续对一个县出台两个方案?它们之间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如何把方案落到实处?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负责人就此接受了《经济日报》记者专访。
“县域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县域抓实抓好了,全局发展就会有坚实的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负责人说。
他表示,建设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是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建设方案》实施以来,嘉善示范点在产业转型、城乡统筹、开放合作、民生幸福方面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积累了可看、可学的宝贵经验,为进一步推动嘉善示范点改革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嘉善示范点建设面临新的形势、肩负新的使命。该负责人表示,在总结评估嘉善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有关方面制定实施《发展改革方案》,是基于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和建成全面小康标杆县的需要,对于充分发挥其在县域践行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引领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的新形势下,县域要有强烈的忧患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打造县域治理新模式。”该负责人指出,《发展改革方案》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在深化改革上,进一步支持嘉善示范点先行先试,率先在县域践行新发展理念上破解难题、开辟路径、提供示范。
作为《建设方案》的升级版,《发展改革方案》明确要求把嘉善建设成为全面小康标杆县和县域践行新发展理念的示范点,为全国县域科学发展积累更多经验、提供更好示范;明确了建成“四区一园”的建设任务,即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区、城乡统筹先行区、生态文明样板区、开放合作先导区和民生幸福新家园。
在深化县域发展改革上,强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开放合作机制和县域治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通过先行先试,在体制机制上破解县域发展面临的共性问题和率先发展遇到的突出难题,进一步增强县域发展活力。
与此同时,《发展改革方案》在政策支持、组织实施等方面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嘉善示范点建设。
浙江省作为方案的实施主体,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重点抓好方案涉及的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统筹推进嘉善示范点建设各项工作。
上海市要对嘉善示范点发展改革积极给予支持,在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框架下,推动落实嘉善与上海在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具体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