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发展的主要矛盾也由原来的总量不足变为现阶段的结构性矛盾突出,有些农产品供不应求,如大豆;有些农产品供大于求,如玉米。
“现在中央提出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以往所提的农业结构调整有联系,但内容更深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陈锡文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刻就深刻在通过科技创新、体制创新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国际竞争力上。
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有突破
近年来,我国很多农产品价格都高于国际市场上的价格,市场受外来产品冲击较为严重。针对这种现象,有声音认为是政府的粮食收储制度造成的。
陈锡文委员说,事实上,粮食收购价格变化是有一个过程。以玉米为例,临时收储价格最初是以托底价形式出现的,目的是为了让农民放心种粮。在2004年至2007年的4年里,玉米临时收储价格是稳定的。进入2008年以后,国内整体要素成本开始上涨,土地、资金、劳动力、原材料等价格都在上升,投射到农业生产中,就是农业生产成本不断攀升。所以,从2008年开始,玉米的临时收储价格便水涨船高,直到最后,收储价格成了东北玉米市场的最高价。
“到了这个程度,不改就不行了。”陈锡文委员说,2015年秋收之前,中央决定降低对东北和内蒙古地区的玉米临时收储价格,2016年的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即,价格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把补贴从价格中剥离出来,专门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
从这两年的实践来看,成效显著。首先,全国玉米播种面积减少了,东北和内蒙古地区就减少了2300多万亩;其次,玉米平均价格降低了,由2014年最高时的1.12元每斤降到目前的0.6元至0.8元之间;再次,农民获得了比较合理的补偿。2016年,东北和内蒙古地区为种植玉米的农民发放补贴超过390亿元,平均一亩地补贴150元至180元。
“玉米改革的成效为我国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出一条新路,提供了宝贵的经验。”陈锡文委员说。
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待完善
事实上,我国在通过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变农业生产方式上作了很多探索。
陈锡文委员介绍说,早在2013年,我国政府就开始研究农产品价格机制。2013年,瞄准新疆棉花价格、东北和内蒙古地区的大豆价格实行改革;2014年,开始实施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2015年,推进长江流域油菜籽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降低东北玉米临储价格;2016年,提出市场定价、价补分离。应该说,4年来,我国在通过改变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引导农业生产结构改革上还是有不少收获的。
实际上,在我国成百上千个农产品品种中,真正由政府定价的少之又少。具体来看,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棉花、油菜籽这六种产品也只是面对主产区有最低价和临储价。“目前,油菜籽和棉花的改革都很成功,大豆目标价格改革不太理想,玉米这一年成果不错,还剩下小麦和稻谷的改革有待攻坚。”陈锡文委员实事求是地说。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合理调整最低收购价水平,形成合理比价关系”。陈锡文委员表示,坚持完善小麦最低收储价格,今年不会改,将来肯定要改,但具体怎么改还要深入研究。
稻谷也是一样,坚持完善最低收购价是大方向。目前,我国稻谷供给大于需求,库存增加。为此,我国政府近几年都在微调稻谷价格。2016年,早籼稻价格由1.35元每斤降到1.33元每斤,就是要让农民意识到早籼稻这个品种有点多了。但是,接下来情况会怎样,还要看供求,看农民和加工企业怎么反应。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协调
粮食价格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但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也要发挥应有的作用。那么,要如何平衡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呢?
陈锡文委员认为,政府和市场两只手都有用,也都要用好。其中,市场是基础。我国有超过两亿农户在从事生产,13亿多人在消费,市场变化的背后有着复杂的原因。比如,价格突然上涨,可能是因为供给不足;价格突然下跌,可能与农民生产积极性有关。
因此,政府必须密切关注市场上的趋势变化,把握好介入程度、退出时机等问题。处理好政府这只有形的手与市场无形之手之间的关系,必须先明确定位。在资源配置上起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价格也应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当市场机制失灵时,政府要“帮”一把。
陈锡文委员认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必须转变农民的生产观念。作为生产者,他们要关注市场,了解农产品价格变化情况,不能再像以前一样一味依靠政府。此外,还要强化壮大除中储粮之外的流通主体,让流通市场恢复活力;市场主体恢复以后,再来解决他们的粮食收购资金问题。“只有上述几个问题得到解决,才能真正实现粮食价格由市场决定、粮食供销由市场决定。”陈锡文委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