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国际分工深化,全球经济已经形成了一个生产共享、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命运共同体。全球价值链(GVC)作为其推动力,将在决定未来全球经济格局和利益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全球经济发展大势变化中,为了创造我国国际竞争新优势,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国家相关政策亦要适应全球价值链的特点,及时调整。
应由关注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传统产业政策转向针对具体增值环节的现代产业政策
全球价值链是分工链。跨国公司将产品生产的不同工序、任务、环节在空间分割,组成了价值增值的不同链条,促使当代国际分工由产业间国际分工、产业内国际分工转变为产品内国际分工。这意味着现代企业竞争已经由最终产品竞争转化为生产过程不同工序、任务和环节的价值链竞争。为此,国家产业政策制定应由关注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传统产业政策,转向针对具体价值增值环节的现代产业政策。
适应全球价值链下产品内国际分工的新变化,培育国际竞争的新优势,应制定直接指向更高附加价值和技术含量环节的有针对性的产业政策,如技术创新政策等,将我国的产业竞争优势由成本优势转向创新优势。但同时也应注意,参与全球价值链只是国家发展战略的一个方面,对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国应制定有利于培育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产业政策,构筑中国主导的全球价值链。
应由吸引外资的一般政策转向吸引全球价值链特定环节的具体政策
全球价值链是生产链。跨国公司在全球价值链中居主导地位。随着全球价值链活动的细化,跨国公司的区位选择已经超越了考虑经济、政策与社会稳定性,以及竞争政策、贸易政策、税收政策等一般性因素,而是依据跨国公司采取的治理模式和所处的全球价值链具体环节来寻求关键性因素。比如,在价值链的上游——知识创造环节,国家创新体制、知识产权制度和高素质低成本的劳动力是区位选择的重要因素;在价值链的中游——主要运营环节,产业园区、低成本熟练的劳动力、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服务等是区位选择的重要因素;在价值链的下游——销售和服务环节,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基础设施、低成本劳动力是区位选择的重要因素。
因此,吸引跨国公司的投资政策应由吸引外资的一般政策转向吸引全球价值链特定环节的具体政策。在确立本国参与全球价值链的战略目标和特定环节的基础上,应根据跨国公司针对全球价值链具体环节和模式选择关键性区位因素的新变化,制定有针对性的吸引外资的政策。例如,要吸引跨国公司的非股权投资,就应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保护、提供各种便利的商业环境上实施有针对性的措施。
扩大开放的着力点应由制造业转向服务业
全球价值链是增值链。跨国公司基于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在全球布局,其增值大小取决于不同产业、跨国公司非股权方式选择以及全球价值链与国内产业的关联度。其主要特点有:在产业增值方面,产品出口中的服务业增值高于制造业;在跨国公司非股权方式方面,合同制造和服务外包在非股权方式中的增值创造最大;在国内增值与国际增值方面,外国子公司产生的国内附加值占出口的份额高于国内企业,发展中国家的国内增值小于国外增值。为了实现全球价值链参与效益的最大化,一要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通过生产性服务贸易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二要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完善相关立法,加快外包人才培养。三要促进本地企业与全球价值链的连接,扩大全球价值链对国内经济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提高国内增值比率。
实施推进技术创新政策,完善竞争政策,突破对发达国家的技术依赖、打破技术垄断
全球价值链是利益链。参与价值链不同工序、任务和环节的企业,都会产生价值增值,但在跨国公司主导的全球价值链体系中,发展中国家在利益分配中始终处于不平等地位。一是发展中国家被锁定在全球价值链制造环节的低端,获利较少。二是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利用转移定价,剥夺发展中国家在全球价值链增值中的公平份额,使其在有限的得利中获利更少。三是跨国公司以精益思想改变供应链,随时调整供货商,使发展中国家的收入和就业经常处于不稳定状态。要打破目前全球价值链的利益分配格局,发展中国家必须突破对发达国家的技术依赖,打破技术垄断,通过实施推进技术创新政策,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发展中国家的产业链由低端进入高端。
实行更加开放的贸易投资政策,确保贸易、投资和技术政策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全球价值链是融合链。WTO等国际组织最新研究显示,全球价值链已经产生了“贸易—投资—服务—技术诀窍的密切联系”,彼此互动,相互影响。在全球价值链中,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等贸易保护政策会阻碍国际投资,而市场准入限制、当地含量要求等投资限制措施,也会削弱一国出口竞争力,影响贸易。
联合国数据显示,当前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和投资保护主义正在影响全球价值链。全球价值链所体现的“贸易—投资—服务—技术诀窍”的融合要求各国实行更加开放的贸易投资政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确保贸易、投资和技术政策的协调性和一致性。如果进口作为价值链增值的一个生产环节是为了出口,则一国的关税或非关税壁垒会影响其国内价值增值,削弱企业出口竞争力。同样,对有利于增强本国生产和服务能力的产业实行外商直接投资(FDI)限制,也可能阻碍本国进入全球价值链,最终影响出口增值。
应根据全球价值链的区域集聚性特征,推动全球价值链的区域合作
全球价值链是合作链。全球价值链将不同国家(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不同产业(制造业与服务业)、不同企业(大企业与中小企业)融合在同一产品生产中。其最终产品的实现凝聚了全球范围内不同企业、不同产业、不同国家的合作。为确保价值链运行顺畅与高效,需要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合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政府间合作、政府与国际组织合作等。由于全球价值链在国际范围的扩张不是无序的,而是具有明显的区域集聚性特征,因此,政府应着力推动全球价值链的区域合作。目前,亚太经合组织(APEC)已经迈出了关键一步。
应实行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消除供应链壁垒
全球价值链是国际链。全球价值链是在全球形成的价值链,全球价值链中的国际生产、国际流通、国际消费、国际分配所体现的是跨越国界的国际生产与再生产循环。在这种国际大循环体系中,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影响整个价值链的实现。这要求各国应消除供应链壁垒,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降低成本、加快流通速度、减少不确定性。为此,政府一方面应在多边贸易体制下,落实《贸易便利化协定》,督促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支持;另一方面,应在区域协议下,积极推动贸易便利化,消除供应链壁垒。
应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全球价值链生产
全球价值链是机遇链。国际最新研究表明,加入全球价值链有利于GDP增长、扩大贸易、创造就业,有利于通过产品升级、流程升级、功能升级和产业链升级四个渠道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是发展中国家以低成本融入全球经济、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的重大机遇。
在跨国公司区位选择中,基础设施(如公路、港口、机场、电信、宽带连接)是吸引全球价值链活动的关键。为推动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一方面应建立吸引跨国公司的产业园区,以增强本土企业与跨国公司的连接,创造有利于中小企业融入全球价值链的条件;另一方面,应针对全球价值链的区域特点,加强国际合作,改善基础设施,以满足其对区域价值链的需求。
在跨国公司实行社会责任计划的同时,实施以出口加工区为核心的公共政策
全球价值链是风险链。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有差异,参与全球价值链也存在风险:一是工人就业(跨国公司随时转移供应链)和健康风险(低工资、低福利、低安全保障、高劳动强度、高环境污染等问题);二是受合同制造约束,面临长期被锁定在价值链制造环节的低端和依赖国外技术的风险;三是跨国犯罪(贿赂)、环境破坏(离岸碳排放)等风险;四是供应链波动(因经济周期)和中断风险(因地震、战争、政治风波等)。降低风险,需要国际社会、区域组织、跨国公司,以及东道国的共同努力。由于跨国公司实行的社会责任计划作用有限,而出口加工区是全球价值链实施的载体和重要枢纽,联合国贸发会议倡议,各国政府应以出口加工区为核心,实施公共政策,消除全球价值链的负面影响,推动出口加工区向可持续商业中心转型。
应在监管和全球价值链治理方面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的合作
全球价值链是治理链。全球价值链的复杂性、国际性、融合性等特点,促使跨国公司通过复杂的供应商关系网和不同的治理模式管理全球价值链,实现全球价值链增值最大化。其治理模式分为直接投资、非股权模式和市场交易三种。由于不同的治理模式对供应商的影响不同,其战略变化必然对所在国的贸易投资政策选择产生影响,为此,应根据跨国公司的战略变化适时调整贸易投资政策。
与此同时,全球价值链带来的一系列风险说明,全球价值链已经超越了国家的范围,成为国际公共产品。目前国际组织在保护人权、打击犯罪、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已经制定了国际原则和相关标准。为应对由全球价值链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应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的合作,加强监管与治理。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