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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3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郑杰代表:
加大力度打击电信网络犯罪
本报记者 吴佳佳

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多发性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浙江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杰建议,应从法律源头入手,单设电信诈骗罪名,并提高定罪量刑幅度,以有效打击电信网络犯罪。

郑杰代表建议,在刑法中单设电信诈骗罪名,体现国家对此类犯罪严厉打击的意志,以起到震慑、警戒潜在犯罪嫌疑人的作用。一是增加电信网络诈骗专款罪名。二是增加发送诈骗信息犯罪情形,在电信网络诈骗罪条文中明确,除了数额较大外,以发送信息、拨打电话、互联网传播等方式发布诈骗信息,数量较大的也构成电信网络诈骗罪。诈骗金额数额较大以及诈骗信息数量较大的标准由司法解释明确。三是提高量刑标准。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对电信网络诈骗罪的法定刑适度提高,优化配置自由刑与财产刑,以财产刑为主,提高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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