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制约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的瓶颈,也是基层银行信贷投放难需要破解的突出问题。近年来,国家出台各项鼓励措施和优惠政策,引导银行信贷资金向这些领域倾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针对小微企业及“三农”等贷款的发放,依然存在落实难、审批发放难等诸多问题,尤其是大型银行县域分支机构这一问题表现尤为突出。
许多县域银行机构普遍反映,一是贷款手续繁琐,程序复杂。目前贷款程序比较复杂,要求的贷款条件也比较苛刻,增加了办贷环节,导致贷款手续复杂繁琐。二是贷款权限集中在上级行。目前,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权多数都集中在省分行,一笔贷款从申请受理到审批发放需要十几道审查手续,短则半个月,长则需要三四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贷款才能发放到位。三是基层银行缺乏积极性。为强化信贷管理,各地陆续出台了贷款责任追究制度,但有的责任追究规定脱离实际,影响了基层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的积极性。
短、小、频、急是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的一大特点,上述问题的存在,既限制了大型银行县域业务的拓展,也不利于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领域的发展,应尽快加以解决。
首先,应简化贷款手续,降低贷款门槛。各银行机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可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可通过开展银税互动等多种形式,多方面了解掌握企业信息,对于经营正常,有足够现金流的企业,可发放信用贷款,免于提供抵押担保。
其次,应给基层行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县域网点,适当下放县域分支机构业务审批权限。对此,上级行应尽快将中央的要求落实到位,及时修改当前贷款审批制度,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提高县域分支机构强化信贷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再次,要真正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规定。今年初,银监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对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此,上级行应按照《通知》规定,及时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小微企业贷款问责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该免责的应予免责,该追责的必须追责,消除基层银行信贷人员存在的种种顾虑,提高支持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全面提升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
(河北承德银监分局 李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