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的运营,虽然是一种有偿服务行为,但不能把它作为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行为来运作,而是应把它作为政府的一项公共服务。这就要求政府应加大投入,让共享单车在专用道上行驶,并保持其提供低偿服务的公益本色,特别是应提供各种政策支持,把共享单车服务工作做实做好。
——浙江省淳安县 刘云海
要让共享的理念深入人心,仅靠市民自觉行为是不够的,必须对违规行为作出处理,才能引起重视。另外对模范遵守规则的市民给予一定的奖励,调动其积极性,扩大正能量的影响力,增强文明使用的意识。
——陕西省勉县农业局 翟志勇
对我们每位骑行者来说,有“骑行”的快感,自然需有“停好”的素养。我们应对自己的用车行为进行反省:如果单车损毁率高,影响到投资回报率,企业就会因亏损难以为继,最终导致市民出行利益受到影响。只有每位骑行者遵循用车规则,共享单车才能实现持续“共享”。
——山东省潍坊市 付 彪
共享单车直接考验我们城市的文明程度以及市民的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针对有人出于私利对共享单车进行改造,甚至将车搬进家里,把共享单车变为“私享单车”的行为,除了要加强自律,还要发挥好城管、公安、交警等震慑作用,调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力量,对市民侵占公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共同维护好城市形象,维护好社会公共利益。
——江西省遂川县国税局 肖初生
各地政府应将共享单车纳入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从政策上完善配套措施,为共享单车创造更好的运行环境,为市民创造更好的骑车出行环境和社会氛围。
——山东省青岛市 潘铎印
竞争带来效率,正是因为有着不同单车企业的竞争,广大人民群众才能优中选优,切实提升生活品质。但现在单车企业之间开始出现故意移开他公司单车、损坏他公司单车等恶性竞争的现象,值得警惕。有关部门要针对新生事物认真研究,及时出台对策。要规范市场秩序,引导良性竞争。
——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 高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