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2017两会特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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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3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实效监督 不走过场
本报记者 李 哲

没有实效的监督,是伪监督,是走过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是人民的神圣权利。如何让人大监督展现刚性?过去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实践表明,必须要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链条、精选监督对象,才能让人大监督落地有声。

创新监督方式,拒绝走过场。执法检查是人大开展监督的重要手段,经过数十年实践,已经形成一整套工作流程。在去年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中,检查组不走寻常路,明察暗访、不预先安排日程、网上广泛搜集民声、实时向政府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创新工作方式,监督才能切中要害,问题才得以尽快解决。借鉴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经验,人大监督工作要守规范,图创新。

完善监督链条,不能蜻蜓点水。从听取部门汇报、实地检查,到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从审议执法检查报告、专题询问到报告整改落实情况,2016年首个执法检查——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形成完整的监督链条。不仅检查现状,更检查整改情况,“组合拳”让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在这个环环相扣的监督链条里,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了执法检查、报告工作、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形式,将监督从发现问题延伸到解决问题,让监督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精选监督对象,要捡硬的捏。监督谁,监督什么?在预算审查监督等常规动作外,人大只能把有限的监督力量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把监督对象锁定在人民最关切的热点难点上。过去一年,环保、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热词”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监督重点。在“火药味”更浓的专题询问中,监督者更是对热点领域中最突出的问题穷追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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