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日讯 记者张雪报道:为全面、及时掌握各地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各地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要求积极推行河长制,水利部决定于3月2日至12日,派出16个督导组,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2017年第一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
据介绍,此次督导检查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河长制的实施范围,是否覆盖了行政区域内所有河流和湖泊;二是各地全面建立河长制是否做到了“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三是各地对中央确定的河长制六大任务是否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细化实化;四是省际边界和跨行政区域河流的河长设置是否与相关省进行了沟通协调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