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引人深思的案例——
2015年9月,甘肃一名17岁的高三学生高某,因为遭遇长期的校园欺凌产生了报复心理,向班级饮水保温桶投放了毒鼠药。几名同学饮用后,高某担心造成重大后果便主动告知,学校及时处理最终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通过深入调查了解高某的经历,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并进行心理干预,慎重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经过一定期限的帮教考察后,最终决定不起诉。随后还对高某多次进行回访,持续关注其成长。2016年6月,高某顺利考取大学,专门向检察机关发来感谢信。
这是检察机关成功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一起典型案例。
近年来,检察机关初步形成了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工作体系、工作模式,实践和完善了一系列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诉讼程序和制度,用司法的温度努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宽容不纵容,严管又厚爱,在依法惩治未成年人涉嫌严重犯罪案件,加强惩戒的同时,对轻微刑事案件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为他们回归社会预留通道。”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志杰介绍。
数据显示,2016年1月到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6865人,不批捕12377人;起诉40034人,不起诉4774人。检察机关还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11299人、提供法律援助10347人,附条件不起诉3808人,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封存犯罪记录,大大提高了帮助教育效果。
——最大限度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中,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参与权、知情权等各项诉讼权利,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探索推动对未成年被害人办案、救助一站式服务,并积极开展心理疏导等司法救助工作,尽力帮助他们恢复正常生活。
在上海,检察机关下发了办理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规范,全力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在河南等地,检察机关联合其他部门建立未成年被害人先行救助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机制。浙江省温州市检察机关在成功公诉章显辉等26人跨省拐卖27名婴儿案,确保犯罪分子得到应有惩罚的同时,还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妥善安置了已找到的15名被拐卖婴儿。
——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
2016年,贵州纳雍县教师谢某涉嫌猥亵数名学生,仅被治安处理,检察机关发现后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即对谢某批准逮捕。
数据显示,2016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猥亵儿童、拐卖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儿童、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儿童、拐骗儿童、组织儿童乞讨、引诱幼女卖淫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嫌疑人3445人,起诉4127人。检察机关还积极参加“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留守儿童专项行动,对侵害留守儿童的犯罪案件批捕1648件1986人,起诉2151件2663人。
“我们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到,一些未成年人包括他们的监护人的法治意识淡漠或者自护意识较差是此类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张志杰说。
张志杰透露,检察机关今年将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被告人依法提出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并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有影响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案件。
同时,还将建立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异地协助机制,探索建立亲职教育机制,对因罪行显著轻微或者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未逮捕、未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探索开展临界帮教预防工作,进一步破解帮教工作中的难题。
“检察机关将坚持全面保护、综合保护原则,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等手段,依法履行职能,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张志杰说。
文/新华社记者 陈 菲
(据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