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网首页 | 手机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第06版:两会前瞻 上一版3  4下一版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2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促进就业成效显著
本报记者 韩秉志

就业是民生之本,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大局。2016年,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化解过剩产能任务艰巨、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增多的情况下,我国就业形势总体稳定。2016年全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1314万人,超额完成新增就业1000万人以上的目标任务;四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2%,低于4.5%的年度调控目标。

经济增速放缓,就业仍然向好,这与积极的就业政策密不可分。我国始终把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各部门共同配合,在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等各方面形成合力,推动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兜住了民生底线。

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2016年,我国高校毕业生达到765万人,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力度空前。其中,中办国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着力构建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人社部、教育部制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将就业创业有机结合,建立健全覆盖学校内外各阶段、就业创业全过程的服务体系。截至2016年底,有132万名离校时没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了就业,或参加到见习、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中。

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做好职工安置工作更是重中之重。为此,人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专门印发通知,并相继制定出台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东北等困难地区就业援助等一系列配套文件,通过企业内部挖潜、转岗就业创业等渠道分流安置职工,并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中突出对去产能职工的支持。

为就业困难人员“牵好红线”,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方面,人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联合下发文件,提出通过开发岗位、劳务协作、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措施,帮助一批未就业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一批已就业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帮助一批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就读技工院校毕业后实现就业,并推出就业扶贫车间、劳务协作等一批地方典型经验,推动各地做好就业扶贫工作;另一方面,人社部推进“春潮行动”,开展“新型学徒制”试点,组织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等,以就业为导向统筹培训资源,积极组织劳动预备制培训、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标题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