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执政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把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写进了党内法规。这个沉甸甸的“第一次”,赋予了人民政协新的重要使命。
回顾过去的一年,全国政协在履职尽责的实践中,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进行了坦诚、务实的协商,民主监督的敢为意识,体现在一份份履职成绩单中。
人民政协自成立之日起就是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如何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为改革发展汇聚更多正能量,是全国政协面临的重要任务。
渗透着浓浓民主意味的双周协商座谈会是政协的一张亮丽名片。在过去一年召开的16次座谈会中,参加的委员和相关部委负责人在人民政协这一平台上充分协商,本着理性、负责的原则贡献了很多真知灼见,有力推动了国家改革发展各项举措顺利实施。
健全现代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快递条例》的制定、重视特殊教育、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这些切口小、针对性强、接地气的具体问题事关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重要举措,都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的,围绕这些实际问题,委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提出的意见建议都十分具有针对性,提高了协商议政的实效。
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一年,政协的民主监督始终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从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到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从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到无障碍环境建设运行,全国政协的多项调研,议题都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着重围绕推进党和政府的决策落实做文章。
除了视察调研,全国政协还利用协商活动、委员提案、大会发言、视察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和委员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发挥监督职能,切切实实起到了帮助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作用。
2016年,政协还组织了多项与法治有关的调研。围绕推动部门工作前行,民主监督取得了实质性成果。“我们同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人社部、安监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全国总工会等单位建立了密切联系,推动了不少政策的出台和落实。”谈到全国政协社法委在民主监督方面开展的工作时,社法委驻会副主任吕忠梅举例说,委员会自2013年开始关注建筑工人工伤维权问题,至今已连续3年对该问题进行跟踪,开展了推动文件出台、监督文件落实的系列活动。
每一项监督性调研和履职活动,无一不是经过大量的前期策划和精心准备,在这个过程中,政协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权益保障、知情反馈、沟通协调机制也在不断地完善。这一切努力,都是为了让民主监督真正落到实处,使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及时地传递到党政决策层,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