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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7年2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特色小镇需坚持“小而美”

特色小镇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建设宜居宜业小城镇的新抓手,根据《天津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指导意见》,力争到2020年,全市创建10个实力小镇、20个市级特色小镇。笔者认为,在特色小镇的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小而美”,在现代产业、民俗文化、生态旅游、商业贸易、自主创新等多方面谋划发展,形成一镇一韵、一镇一品、一镇一特色。

一是环境美。优美的环境,是特色小镇的外在形象,也是其应有的内涵。水清、树绿、道路整洁、市场规范有序、生产生活能源低碳清洁、垃圾实现分类处理,让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在特色小镇的建设与发展中形成和谐之美,给人以美的感受。

二是产业美。特色小镇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有产业作支撑。发展特色小镇产业,要把传统特色产业做优做强做长远,并且根据现实和长远需要,引入和培育一些新兴业态,通过促进和扶持相关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吸引和汇聚更多居民在特色小镇里就业、创业、兴业。

三是文化美。要注意挖掘、保护和传承特色小镇特有的文化因素,对小镇里的历史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要特别保护,并运用好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使之在新的形势下发扬光大,从而打造特色小镇的文化名片,以此提升其生活文化品位和质量,使特色小镇更富文气和彰显灵气。

四是民风美。特色小镇建设,人是核心,培育美好民风是关键。特色小镇建设,要与培育美好民风紧密结合起来,使美好民风的培育与特色小镇建设形成内在的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促进特色小镇居民的道德素质、文化素质、科学素质、法律素质、环境素质、创业素质等综合素质的提高。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特色小镇居民追求文明时尚、移风易俗,争做有修养、高素质的新型城镇居民,进而培育以崇德向善、健康向上为主导的民风乡风,使特色小镇成为名副其实的文明之镇、和谐之镇。

(天津市宝坻区 王宗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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