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两年集体宿舍,租了四年房,2016年底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金花乡白塔村4组农民王冬终于住进了位于眉山市金府玉龙半岛小区的新家。“我们两口子在城里打工这么多年,就想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看了一年多,不是价格太高,就是银行贷款手续烦琐,还怕在城里买了房就要放弃农村的宅基地,万一哪天在城里待不下去了,回农村没保障可咋整。”王冬说出了买房前的担忧。
2015年5月份,王冬和妻子听说眉山市出台了鼓励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的支持政策。两口子算了一笔账。“我们买的房子原价是45.6万元,首付将近13.7万元。当时,政府和企业各项优惠补贴下来,首付不到9万元,我们拿出自己的积蓄付了首付,节约的钱基本上就够装修了。首付解决以后我们很快就申请到了银行贷款,期限是20年,每月还款是2200元。”王冬说。
据介绍,为顺应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需求,破解购房难题,从2015年开始,眉山市全面推行征地拆迁居民货币化安置工作,征地拆迁居民的剩余房款可用于就业创业。
同时,为满足就业需求,增强农民进城购房的动力。眉山市每年安排1亿元创新创业扶持资金、1000万元的人才激励专项资金,通过大力培育“眉山制造2025”“东坡味道”千亿产业等项目,极大地消化了进城的农村劳动力,使农民进得来、留得住。
同时,通过优化政策设计,保障进城农民在农村的合法权益。眉山市以是否在中心城区购房为标准,对进城农民的农村权益实行梯度保护:在中心城区购房的,尚有1名及以上家庭成员户籍未迁出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益不变;在其余县城购房的,无论是否迁出户籍,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益均保持不变。
据介绍,2015年至2016年底,眉山市商品房销售827.1万平方米,其中农民工和农民购房占比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