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目无法纪,有的暴力抗法、煽动滋事,有的强拿强要、欺行霸市,有的横行乡里、残害无辜,还有的倚财仗势、操纵选举。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严厉打击损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一批横行乡里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打黑除恶”各种专项行动在社会上已经产生了很大震慑作用。
铲除“村霸”大快人心
“现在村里的治安状况好转了很多,村民的安全感也增强了。”时隔一年,记者再次走访泉邱二村时,听到很多村民向记者表达铲除“村霸”以后的喜悦之情。
前些年,这个村有一个令人深恶痛绝的恶霸,“她说的话没人敢不听、要的钱没人敢不给、决定的事没人敢不从……”她就是曾经被网友称为“最牛村主任”的河北定州市大辛庄镇泉邱二村原村主任孟玲芬。据记者了解,这个“最牛村主任”不仅殴打村民、贪污霸占,而且村里谁家办喜事不给她“上供”,就会收到她送的花圈,并被她破口大骂。
孟玲芬的种种恶劣行径,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治安状况,严重侵害了村民合法权益。2015年8月有关媒体曝光后,定州市政法机关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将孟玲芬等人刑事拘留,并移交检察机关。2016年8月17日,定州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职务侵占等7项罪名,一审判处孟玲芬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5万元。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严厉打击损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了一批横行乡里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
2016年4月,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运红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名判处张运红有期徒刑二十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1.7万元;其余16名组织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四年不等。
2016年6月,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张中彦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诈骗罪等罪名一审判处张中彦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罚金三十一万元;判处其他18名组织成员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一年不等……
这些案件重点查处的对象就是农村黑恶势力。他们欺行霸市、横行乡里、操纵选举、煽动滋事、欺压百姓,霸占资源……破坏力极强、影响极坏,严重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对农民群众的伤害,对党和政府形象的杀伤力,不可低估。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深入推进,铲除老百姓深恶痛绝的“村霸”,成为今年各地各部门的重点工作。
彻底打压嚣张气焰
今年1月8日,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公报中强调要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意见》还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协助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对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指导监督,健全和规范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程序,确保把那些德才兼备、真正符合群众意愿的人员选进“两委”班子,防止有劣迹的分子把持基层政权。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三局局长孙忠诚介绍,乱政、抗法、霸财、行凶是“村霸”的四大典型特征。村干部沦为“村霸”,或者让“村霸”混入了村干部的队伍中,导致了基层政权被这些人架空、滥用,公共权力成为他们谋取私利的工具。对于“村霸”与宗族恶势力的恶形恶状,检察机关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惩治一批,务必坚决遏制其嚣张气焰。尤其要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司法机关开展的‘打黑除恶’各种专项行动在社会上已经产生很大震慑作用。中纪委和最高检的部署,力度比以往更强,要打掉‘村霸’个人,还要清理农村的宗族恶势力,铲除背后‘保护伞’,可谓一抓到底。”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认为。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表示,中纪委和最高检先后作出相关要求,是充分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的具体体现,也是进一步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任务。打击和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及背后“保护伞”,将是2017年的工作重点和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