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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2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房地产税并非万能药
李 哲

近来,“房地产税马上要来了”的传闻不绝于耳。有人视之为抑制房价虚高的万能药,也有人视之为加重购房者成本的负担。

事实上,房地产税的出台肯定会经过充分酝酿,绝不会搞“突然袭击”。更何况,即使正式开征房地产税,对普通购房者的影响也十分有限。房地产税并非万能药,房地产调控需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

房地产税立法仍需时日。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如果没有相应法律作前提,政府不能自行征税。因此,房地产税的出台,需立法先行。房地产税涉及所有公民的切身利益,所以该税法出台前一定会依照法律程序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最大可能地凝聚社会共识。

此外,从上海、重庆的房地产税试点情况来看,普通购房者受到的影响微乎其微。例如,上海市仅对本市居民新购的二套房及非本市居民新购房征税,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60平方米的给予免税;重庆对本市居民普通住宅免予征税,对部分高档住宅也免予征税。

从全国情况来看,针对不同的城市,房地产调控的方向不同,抑制房地产市场过热和去库存的需求同时存在。因此,作为地方税种,房地产税不会简单地一“增”了之。

值得注意的是,租赁市场的相关立法要抓紧实施。与许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年轻人的购房需求显然偏高,其背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租赁市场不成熟。霸王条款、无理涨价、房租欺诈等现象使租房者的权益经常得不到保障,因此亟需相关立法来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市场行为,稳定租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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