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银行“扬帆出海”,首先需要设点铺路,拓展境外经营网络,为业务的国际化打下基础。在此过程中,合理选择境外机构形式尤为重要,这不仅涉及长远的业务发展,更关乎海外合规的立身之本。
设点铺路的常见方式有两种:一是自主申设代表处,境外分行、子行;一是并购境外金融机构,获取其在当地的客户、业务,快速提升中资银行的本土化程度。
选择决策时,中资银行应审慎评估自身的境外经营实力、风险管控能力,遵循市场化原则,合理选择境外机构形式,尤其要注意防范跨境并购风险。
具体来看,中资银行需确保并购的境外金融机构符合自身战略规划,能够与自身业务产生整合协同效应。此外,跨境并购前,中资银行应客观评估自身的跨境管理能力和资源调配能力,全面、深入了解目标市场环境。
设点铺路的最终目的,是在海外竞技赛道上行稳致远。为此,中资银行应将境外机构的合规经营作为立身之本,强化境外机构在内审、风险、信息技术等条线的管理,明确总行与境外机构之间的权责边界、报告路线,加强检查与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