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最高检日前通报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有关情况。据介绍,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检察机关“一张网”实现信息共享。案件一旦进入系统,除法定原因外不可人为撤换更改。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建设“智慧检务”,以信息化深化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公正。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智慧检务”通过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检察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即“人在干,数在转,云在看”。
“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集办案、管理、统计于一体的网络信息化系统,是‘智慧检务’在检察业务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六大平台’的第一要务。”王松苗说,自2014年1月该系统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应用以来,四级检察院通过“一张网”实现信息共享。案件一旦进入系统,除法定原因外不可人为撤换更改,所有的司法办案活动都置于客观动态的“聚光灯”下,最大限度挤压“暗箱操作”的空间,有效消除管理死角与监督盲区。
2016年9月,最高检印发实施《“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智慧检务”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即到2017年底,建成覆盖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涵盖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在内的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积极探索推广大数据应用。到2020年底,建成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建立检务大数据资源库。